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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姓名和人称代词构成同位短语可以有两种形式:“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两者的区别是:“姓名+人称代词”式只起一般的指称作用,语用上除具有同位短语共有的复说强调功能外,还具有一定的舒缓语气作用;“人称代词+姓名”式除了具有一般的指称作用和复说强调功能外,在语用上还具有指别性的强调突出作用。因此,“姓名+人称代词”式在言语交际中较少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弱;“人称代词+姓名”式在言语交际中较多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强。
关键词:姓名 人称代词 同位短语位序
由名词性成分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讨论过。如马庆株(1991)指出,无论哪种类型的同位短语,N1和N2的顺序有的可以变换,变换后语义关系基本不变,但二者语法功能不同;有的则不可变换,如果要变换,变换后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关系都将发生变化。[1]陆俭明(1994)认为由名词组合的同位短语有下列排序规律:表示职业和专业称呼的名词要在专有名词之前;衔位名词要在称呼名词和职位名词之前;通用处所名词要在专有处所名词之前;范围大的地点名词要在范围小的地点名词之前。[2]储泽祥(1998)针对指人名词构成的同位短语,探讨了制约短语位序的两个原则:大小原则和前后原则。[3]但由名词和代词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讨论的不多。这里我们拟对由名词和代词,特别是由姓名和代词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做一下讨论。
一、姓名和人称代词构成同位短语的两种形式
人称代词是指称有定度很高的一类词,陈平(1987)确定的三组有指词汇形式(人称代词、专有名词、这/那+(量词)+名词)就包括人称代词。所以,人称代词是很容易和名词组合构成同位短语的。但这只是概括性的认识,实际上同位短语的构成必然会呈现多种情况,必然要受到句法、语义、语用等种种因素的制约。[4]正如邢福义(1995)先生所说的:“汉语语法体系中存在一个带普遍性的事实,这就是任何一个子系统都不是绝对整齐划一的。”[5]
一般说来,人称代词和它所指代的名词在指称上应该是完全统一的。因而只要能够组合,且组合后不会形成偏正关系的名词和人称代词构成的短语,就是纯粹的同位短语,它可能是“名词+人称代词”式,也可能是“人称代词+名词”式,一般情况下两种格式能相互替换。如果是人称代词和姓名(含别号、绰号等)构成的同位短语,则既可以是“姓名+人称代词”的形式,也可以是“人称代词+姓名”的形式,两式似乎是等价的,如:
(1)武松我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2)我武松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我们发现“姓名+人称代词”式,在言语交际中却很少甚至根本不用。如在《西游记》中,我们尚未发现一处使用这种格式的情况,而与之相对应的“人称代词+姓名”式,却是大量存在,如孙悟空在自称时,从来只用“我老孙”而不用“老孙我”。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似乎更倾向于使用和接受“人称代词+姓名”式,所以“人称代词+姓名”式可以看作是强式同位短语,在言语交际中较多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强;而“姓名+人称代词”式则是弱式同位短语,在言语交际中较少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弱。这种事实上的区别,我们可以从理论上得到解释和验证。
二、“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的区别
进行理论验证前先明确两个问题:1.同位短语内部的修饰限定关系;2.人称代词的指别功能。
同位短语的构成成分之间是有一定修饰与被修饰、限定与被限定关系的。刘街生(2000)认为:同位结构是介于定中结构和并列结构之间的一种结构,内部构成成分之间既有一定的修饰性又有一定的并立性。[6]还有学者如朱德熙(1982)、李人鉴(1986)、刘泽民(1997)认为复指结构就是一种特殊的定中结构,因而主张把同位短语归入偏正短语。虽然后一观点还有待商榷,但它至少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同位短语的构成成分之间还是有一定修饰、限定关系的。
至于人称代词的功能,我们都知道其主要功能是指代,即指称代替功能。但在语言运用中,它还有一项同样重要的功能——指别,即指称区别功能。代词的指别功能体现在它指代对象时,往往蕴含着对指代对象的区分。如指示代词“这”和“那”,就有明显的指别差异:“这”主要用于近指,“那”主要用于远指。同理,人称代词在指别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别:“我”和“我们”用于自指,“你”和“你们”用于对指,“他、她”和“他们、她们”主要用于旁指。
理清上面两个问题,两类同位短语的区别就比较清楚了。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姓名+人称代词”式只起一般的指称作用,语用上除具有同位短语共有的复说强调功能外,还具有一定舒缓语气的作用;而“人称代词+姓名”式除了具有一般的指称作用和复说强调功能外,在语用上还具有指别性的强调突出作用。
三、造成“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区别的原因
我们知道,按照汉语的习惯,代词对名称进行指代时,如果名词不是做后外位性成分,两者在线性序列上的排列应该遵循“名前代后”的规律,即代词一般应该排在名词后面对其进行回指。“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显然是与这一规律相违背的。这种违背,是对“姓名+人称代词”式同位短语的变异,是一种有标记的形式,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凸显其中的代词。换一个角度来说,名词用来指称对象和构成完整的句子已经足够,现在前面再加上起限定作用的人称代词作复指成分,主要目的是增大句子的信息量,而增大的信息量在语言表达中是处于凸显地位的。因而,在这类格式的同位短语中,需要强调的是起限定作用的人称代词而不是名词。而人称代词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指别,所以这类格式的同位短语在运用中往往重在指别,强调的是“哪一个”的问题。在出现这种格式同位短语的句子中,通常有其他人称代词和同位短语中的人称代词对举使用,以显示一种对照关系,有时即使其他人称代词没有出现,对照的意味也是非常明显的。如:
(3)你丁小槐谈为人民服务,我是今天才认识你?(阎真《沧浪之水》)
(4)别人不会说你池大为清高,只会说他丁小槐有本事,现在的人都是睁了一双狗眼看人的。(同上)
(5)连曹雪芹都做不到的事,你池大为想做到?(同上)
(6)别人知道你池大为是好人,也不敢沾你的边。(同上)
“姓名+人称代词”式,由于具有一定的舒缓语气作用,因而在句子中,特别是处在句首位置时,其中的名词往往容易与人称代词分离,成为独立的话题性成分或外位性成分。体现在实际运用中,就是名词和人称代词在结构上联系比较松散,其间一般可以有比较明显的停顿,书面上可以用逗号隔开,有时中间还能插入其他成分,如:
(7)a.老苏你说话要负责,不能老想着经费,就信口开河。(阎真《沧浪之水》)
b.老苏,你说话要负责,不能老想着经费,就信口开河。
(8)a.这五年“社会大学”,我可真懂得什么叫“社会”了。姚一真她恐怕也毕业了。(邢福义《邢福义学术论著选》)
b.这五年“社会大学”,我可真懂得什么叫“社会”了。姚一真呢,她恐怕也毕业了。
所以,“姓名+人称代词”式只是语义层面上一般的指称,在语用上也只是起一般的强调作用和舒缓语气的作用;而“人称代词+姓名”式不仅有语义层面上的指称作用,更具有语用层面上的指别作用,它在语用上的强调突出效果要更明显一些。
我们知道,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使用同位短语,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调突出所指称的对象,而且总是力求达到一种最佳的效果。既然用“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的强调效果要明显强于“姓名+人称代词”式,人们又有什么理由舍弃前者而选择后者呢?而且由于“姓名+人称代词”式具有较大的离散性,即其中的名词更倾向于成为独立的话题性成分或外位性成分,因而作为同位短语来说,“人称代词+姓名”式比“姓名+人称代词”更容易让人接受。这就是对于在语义上并无差异的“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人们为什么更倾向于选择“人称代词+姓名”式的原因了。看下面两组例子:
(9)a.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她在避着我哪。(张承志 《北方的河》)
b.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她在避着我哪。
(10)a.全义,你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王朔 《皇城根》)
b.全义你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
两组句子都是合语法的,但在接受度上,原句中独立的话题性成分和称呼性成分,显然比改动后的同位短语更容易让人接受。而如果用“人称代词+姓名”式,一则可以避免接受度差的情况,二则还能起到特殊的的强调指别作用:
(9)c.她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在避着我哪。
(10)c.你全义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
四、结语
以上我们分析了由姓名和人称代词组合构成同位短语的情况。两者所构成同位短语的不同格式的区别,既受到语义的制约,也受到句法和语用的制约。由此可见,同位短语是一种需要在句法、语义和语用等多个平面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构单位。
参考文献:
[1]马庆株.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J].中国语言学报,1991,(4)
[2]陆俭明.同类词连用规则刍议[J].中国语文,1994,(5).
[3]储泽祥.两个指人名词组合造成的复指短语[J].汉语学习,1998,(1).
[4]陈 平.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J].中国语文,1987,(2).
[5]邢福义.邢福义学术论著选[C].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6]刘街生.现代汉语同位组构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罗云飞,广东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姓名 人称代词 同位短语位序
由名词性成分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讨论过。如马庆株(1991)指出,无论哪种类型的同位短语,N1和N2的顺序有的可以变换,变换后语义关系基本不变,但二者语法功能不同;有的则不可变换,如果要变换,变换后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关系都将发生变化。[1]陆俭明(1994)认为由名词组合的同位短语有下列排序规律:表示职业和专业称呼的名词要在专有名词之前;衔位名词要在称呼名词和职位名词之前;通用处所名词要在专有处所名词之前;范围大的地点名词要在范围小的地点名词之前。[2]储泽祥(1998)针对指人名词构成的同位短语,探讨了制约短语位序的两个原则:大小原则和前后原则。[3]但由名词和代词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讨论的不多。这里我们拟对由名词和代词,特别是由姓名和代词构成的同位短语的位序问题,做一下讨论。
一、姓名和人称代词构成同位短语的两种形式
人称代词是指称有定度很高的一类词,陈平(1987)确定的三组有指词汇形式(人称代词、专有名词、这/那+(量词)+名词)就包括人称代词。所以,人称代词是很容易和名词组合构成同位短语的。但这只是概括性的认识,实际上同位短语的构成必然会呈现多种情况,必然要受到句法、语义、语用等种种因素的制约。[4]正如邢福义(1995)先生所说的:“汉语语法体系中存在一个带普遍性的事实,这就是任何一个子系统都不是绝对整齐划一的。”[5]
一般说来,人称代词和它所指代的名词在指称上应该是完全统一的。因而只要能够组合,且组合后不会形成偏正关系的名词和人称代词构成的短语,就是纯粹的同位短语,它可能是“名词+人称代词”式,也可能是“人称代词+名词”式,一般情况下两种格式能相互替换。如果是人称代词和姓名(含别号、绰号等)构成的同位短语,则既可以是“姓名+人称代词”的形式,也可以是“人称代词+姓名”的形式,两式似乎是等价的,如:
(1)武松我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2)我武松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我们发现“姓名+人称代词”式,在言语交际中却很少甚至根本不用。如在《西游记》中,我们尚未发现一处使用这种格式的情况,而与之相对应的“人称代词+姓名”式,却是大量存在,如孙悟空在自称时,从来只用“我老孙”而不用“老孙我”。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似乎更倾向于使用和接受“人称代词+姓名”式,所以“人称代词+姓名”式可以看作是强式同位短语,在言语交际中较多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强;而“姓名+人称代词”式则是弱式同位短语,在言语交际中较少被人使用,接受度较弱。这种事实上的区别,我们可以从理论上得到解释和验证。
二、“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的区别
进行理论验证前先明确两个问题:1.同位短语内部的修饰限定关系;2.人称代词的指别功能。
同位短语的构成成分之间是有一定修饰与被修饰、限定与被限定关系的。刘街生(2000)认为:同位结构是介于定中结构和并列结构之间的一种结构,内部构成成分之间既有一定的修饰性又有一定的并立性。[6]还有学者如朱德熙(1982)、李人鉴(1986)、刘泽民(1997)认为复指结构就是一种特殊的定中结构,因而主张把同位短语归入偏正短语。虽然后一观点还有待商榷,但它至少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同位短语的构成成分之间还是有一定修饰、限定关系的。
至于人称代词的功能,我们都知道其主要功能是指代,即指称代替功能。但在语言运用中,它还有一项同样重要的功能——指别,即指称区别功能。代词的指别功能体现在它指代对象时,往往蕴含着对指代对象的区分。如指示代词“这”和“那”,就有明显的指别差异:“这”主要用于近指,“那”主要用于远指。同理,人称代词在指别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别:“我”和“我们”用于自指,“你”和“你们”用于对指,“他、她”和“他们、她们”主要用于旁指。
理清上面两个问题,两类同位短语的区别就比较清楚了。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姓名+人称代词”式只起一般的指称作用,语用上除具有同位短语共有的复说强调功能外,还具有一定舒缓语气的作用;而“人称代词+姓名”式除了具有一般的指称作用和复说强调功能外,在语用上还具有指别性的强调突出作用。
三、造成“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区别的原因
我们知道,按照汉语的习惯,代词对名称进行指代时,如果名词不是做后外位性成分,两者在线性序列上的排列应该遵循“名前代后”的规律,即代词一般应该排在名词后面对其进行回指。“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显然是与这一规律相违背的。这种违背,是对“姓名+人称代词”式同位短语的变异,是一种有标记的形式,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凸显其中的代词。换一个角度来说,名词用来指称对象和构成完整的句子已经足够,现在前面再加上起限定作用的人称代词作复指成分,主要目的是增大句子的信息量,而增大的信息量在语言表达中是处于凸显地位的。因而,在这类格式的同位短语中,需要强调的是起限定作用的人称代词而不是名词。而人称代词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指别,所以这类格式的同位短语在运用中往往重在指别,强调的是“哪一个”的问题。在出现这种格式同位短语的句子中,通常有其他人称代词和同位短语中的人称代词对举使用,以显示一种对照关系,有时即使其他人称代词没有出现,对照的意味也是非常明显的。如:
(3)你丁小槐谈为人民服务,我是今天才认识你?(阎真《沧浪之水》)
(4)别人不会说你池大为清高,只会说他丁小槐有本事,现在的人都是睁了一双狗眼看人的。(同上)
(5)连曹雪芹都做不到的事,你池大为想做到?(同上)
(6)别人知道你池大为是好人,也不敢沾你的边。(同上)
“姓名+人称代词”式,由于具有一定的舒缓语气作用,因而在句子中,特别是处在句首位置时,其中的名词往往容易与人称代词分离,成为独立的话题性成分或外位性成分。体现在实际运用中,就是名词和人称代词在结构上联系比较松散,其间一般可以有比较明显的停顿,书面上可以用逗号隔开,有时中间还能插入其他成分,如:
(7)a.老苏你说话要负责,不能老想着经费,就信口开河。(阎真《沧浪之水》)
b.老苏,你说话要负责,不能老想着经费,就信口开河。
(8)a.这五年“社会大学”,我可真懂得什么叫“社会”了。姚一真她恐怕也毕业了。(邢福义《邢福义学术论著选》)
b.这五年“社会大学”,我可真懂得什么叫“社会”了。姚一真呢,她恐怕也毕业了。
所以,“姓名+人称代词”式只是语义层面上一般的指称,在语用上也只是起一般的强调作用和舒缓语气的作用;而“人称代词+姓名”式不仅有语义层面上的指称作用,更具有语用层面上的指别作用,它在语用上的强调突出效果要更明显一些。
我们知道,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使用同位短语,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调突出所指称的对象,而且总是力求达到一种最佳的效果。既然用“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的强调效果要明显强于“姓名+人称代词”式,人们又有什么理由舍弃前者而选择后者呢?而且由于“姓名+人称代词”式具有较大的离散性,即其中的名词更倾向于成为独立的话题性成分或外位性成分,因而作为同位短语来说,“人称代词+姓名”式比“姓名+人称代词”更容易让人接受。这就是对于在语义上并无差异的“姓名+人称代词”式和“人称代词+姓名”式同位短语,人们为什么更倾向于选择“人称代词+姓名”式的原因了。看下面两组例子:
(9)a.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她在避着我哪。(张承志 《北方的河》)
b.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她在避着我哪。
(10)a.全义,你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王朔 《皇城根》)
b.全义你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
两组句子都是合语法的,但在接受度上,原句中独立的话题性成分和称呼性成分,显然比改动后的同位短语更容易让人接受。而如果用“人称代词+姓名”式,一则可以避免接受度差的情况,二则还能起到特殊的的强调指别作用:
(9)c.她这个和我差不多的、老插队出身的北京姑娘,在避着我哪。
(10)c.你全义是堂堂医学院的主任,给我出这道难题儿啊!
四、结语
以上我们分析了由姓名和人称代词组合构成同位短语的情况。两者所构成同位短语的不同格式的区别,既受到语义的制约,也受到句法和语用的制约。由此可见,同位短语是一种需要在句法、语义和语用等多个平面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构单位。
参考文献:
[1]马庆株.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J].中国语言学报,1991,(4)
[2]陆俭明.同类词连用规则刍议[J].中国语文,1994,(5).
[3]储泽祥.两个指人名词组合造成的复指短语[J].汉语学习,1998,(1).
[4]陈 平.释汉语中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四组概念[J].中国语文,1987,(2).
[5]邢福义.邢福义学术论著选[C].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6]刘街生.现代汉语同位组构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罗云飞,广东阳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