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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时报》网站1月22日称,中国一些人正在对消费社会感到厌倦,越来越多的城市人选择离开城市,隐居在中国乡村,过上田园生活。我们形容他们为中国的“嬉皮士”。其实作为一种流行一时的文化现象,嬉皮士运动从未消失,他们只是更低调了。
嬉皮士的起源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热爱和平,痛恨战争的不人道,但蔑视传统;他们家庭富裕,却弃绝了安逸,追随简单随意的生活方式;他们穿着奇装异服装扮另类,然而内心却充满了爱,火热的爱;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吸毒,在大麻所能给予的安慰中构筑自己内心深处的乌托邦;他们身上涂满了理想主义的印痕和自由主义的色彩。这就是上世纪60年代发端于美国的“嬉皮士”(Hippie),他们由40、50年代美国“垮掉的一代”演化而来。
196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名叫麦克·梅特利的16岁中学生离家出走,他想周游全美国,去寻找与自己性情相投的朋友。两年后,他回到了位于莱顿城的家乡,并与7名辍学的大中学生在这里建立了最初的群居村——“莱顿公社”。他们男女分居,从木屋旁的小溪里汲水,用木材烧饭,以马铃薯、玉米和大豆为食,体验着简单的生活方式。群居村一出,美国各地迅速效仿,这样的村落起初只出现在旧金山的衿树岭地区、洛杉矶的日落带和纽约的东村,后来遍及全国。1970年,全美国约有200多个群居村,成员达4万人,1971年发展到近3000个群居村。嬉皮士运动甚至蔓延到欧洲,在欧洲出现许多嬉皮士的群居村。在联邦德国,这样的群居村大约有11万个。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市郊,有一个北欧最大的“自由村”,其成员都是青年男女,他们抛弃一切现代文明的束缚,自由、“原始”地生活。群居村活动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
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表现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然而人的自由思想却被禁锢。生活了然无趣,理想无所寄托,理想遭遇了现实。他们在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中触摸生命的脉动,青年的血气方刚唤起了对于现实的叛逆。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状态,他们要改变现实,他们需要精神慰藉。他们不屑用民主的方式参与改造社会,唯有用流浪的摇滚乐来宣泄内心的不满,用忧伤的爵士乐轻抚内心的创伤。
运动的流变
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时代,一跃成为世界头号大国的美国沉浸在胜利者的狂妄中,青年更是在这种无限的膨胀中迷失了自己。我方唱罢你登场,各种角色粉墨登场。肯尼迪遇刺、人类登陆月球、越南战争的阴霾、赫鲁晓夫不可一世的雄心、马丁·路德·金的“梦想”等等让美国人或愤懑不已或慷慨激昂。各种社会问题在美洲大陆暴露无遗,社会矛盾似乎达到了最尖锐的时刻,一触即发。越南战争的爆发引燃了嬉皮士的运动,一批批美国士兵被派往越南进行杀戮、流血。国内反战高潮迭起,人们反对战争,游行示威一浪高过一浪。嬉皮士运动在这样的背景下迅速成长,“Make Love Not War”(要做爱,不要战争)是他们内心最真实的呼唤。
异端的表现必然使得他们边缘化,不能见容于主流社会。支持越战的军火商、压制自由的政府官员、传统宗教的信仰者厌恶这些青年,他们惧怕建立起来的统治被颠覆,害怕失去既有的利益。于是他们网罗嬉皮士的种种缺点,痛陈其种种逆行。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惶惶不可终日,于是便对他们进行无情的丑化和妖化。奇装异服、肮脏的吸毒者,社会渣滓,同性恋者,各种标签被贴在了他们的身上。
反越战运动中,嬉皮士上街游行,甚至不惜以威胁、恐吓、绑架的方式试图使政府屈服,他们呼吁“Love and Peace”。或许是他们的表达方式过于极端,激怒了以尼克松为代表的美国政府,他后来以残酷的手段镇压了嬉皮士。1970年5月,一个小女孩把花插在了美国士兵的枪口,不久这个女孩就被射杀了,花儿随之凋谢了。嬉皮士仿佛终结在了这个时代。有人评价尼克松为最反动的右派,由此看来不是没有根据的。然而,当莱克星顿枪声打响时,为求得独立的北美人民是否会想到今天却不得不以反革命的暴力来维护革命的成果,对于尼克松政府来说是极具戏剧性的。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与苏联的一系列竞赛中屡屡胜出,美国人的狂妄自大一天天膨胀,种族主义盛行,3K党充斥着美洲大陆。约翰·列侬倒在狂热的战争分子的枪口下,“花之儿子”已经无法拯救世界,甚至连他们自己也难以保护。朋克摇滚的无疑是嬉皮士的哀歌,嬉皮士“爱与和平”的呼声显得无比的苍白,嬉皮士时代仿佛渐行渐远,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上世纪90年代的青年们重温了父辈的时尚,须边、喇叭裤腿、灰调的饰品、民族情调是他们服装的主要元素,时装界正回溯70年代的潮流。他们修饰齐整,温和理性,隐藏不住骨子里的奢华和享乐主义,“爱与和平”仅仅是对于过去的怀念。他们不再像父辈那样激烈过度、腌臜邋遢、破破烂烂、放浪形骸、聚众滋事,也不那么公开地提倡同性恋和吸毒。他们与父辈的血缘关系更多的表现在服装上,而不是政治或者其他。
从未消失的文化
嬉皮士是一种背离时代传统意识的文化意识流,它总是和这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唱反调。人们谈不上喜欢却也并不厌恶,因为生活中不能没有它,否则这个世界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了对话,显得死气沉沉。
周恩来在谈到对嬉皮士的看法时说:“世界的青年们对现状不满,正在寻求真理。在思想发生变化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物。这些变化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形式都不能称为最后的,在寻求真理的时候要经历各种各样的事物,这是可以允许的。”周恩来的评价当然给予了美国政治性的暗示,然而仅仅就其表面层面的意思来说嬉皮士并不会终结。嬉皮士存在形式的变换并不能掩盖其存在的实质。摇滚曾经唱垮了一个时代,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是否也拯救了一个时代?即便是没有了群居村落,没有了摇滚乐队,甚至没有了嘻哈风格服装,嬉皮士作为一种抗争的精神依然存在。
新世纪的嬉皮士倡导自由,他们要做他们想做的事情,穿他们愿意穿的衣服。他们不与世俗为伍,个性张扬,逐渐回归上世纪60年代嬉皮士的风格,“在反叛的自我意识的推动下开始了通向未知天地的旅程的”。即便是在中国我们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这种氛围,以韩寒为青年领袖的阵地不断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即便是有些稚嫩;《北京青年》虽然显得有些青涩,但也是一个新的尝试;网络水军的异军突起虽为人们所不齿,却也是这个时代的特征。我们不能牵强地认为这就是嬉皮士,但至少有些重合的元素包含在内,比如他们都要求独立自主、都希望自由、都要求民主和人权等等。如果我说中国古代的陶渊明、民国时期的辜鸿铭都是当时的嬉皮士恐怕很少有人反对吧。因此,作为一种文化,嬉皮士是历史的,它一直存在着,并且也不会消失。
嬉皮士的起源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热爱和平,痛恨战争的不人道,但蔑视传统;他们家庭富裕,却弃绝了安逸,追随简单随意的生活方式;他们穿着奇装异服装扮另类,然而内心却充满了爱,火热的爱;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吸毒,在大麻所能给予的安慰中构筑自己内心深处的乌托邦;他们身上涂满了理想主义的印痕和自由主义的色彩。这就是上世纪60年代发端于美国的“嬉皮士”(Hippie),他们由40、50年代美国“垮掉的一代”演化而来。
196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名叫麦克·梅特利的16岁中学生离家出走,他想周游全美国,去寻找与自己性情相投的朋友。两年后,他回到了位于莱顿城的家乡,并与7名辍学的大中学生在这里建立了最初的群居村——“莱顿公社”。他们男女分居,从木屋旁的小溪里汲水,用木材烧饭,以马铃薯、玉米和大豆为食,体验着简单的生活方式。群居村一出,美国各地迅速效仿,这样的村落起初只出现在旧金山的衿树岭地区、洛杉矶的日落带和纽约的东村,后来遍及全国。1970年,全美国约有200多个群居村,成员达4万人,1971年发展到近3000个群居村。嬉皮士运动甚至蔓延到欧洲,在欧洲出现许多嬉皮士的群居村。在联邦德国,这样的群居村大约有11万个。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市郊,有一个北欧最大的“自由村”,其成员都是青年男女,他们抛弃一切现代文明的束缚,自由、“原始”地生活。群居村活动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
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表现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的极大丰富,然而人的自由思想却被禁锢。生活了然无趣,理想无所寄托,理想遭遇了现实。他们在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中触摸生命的脉动,青年的血气方刚唤起了对于现实的叛逆。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状态,他们要改变现实,他们需要精神慰藉。他们不屑用民主的方式参与改造社会,唯有用流浪的摇滚乐来宣泄内心的不满,用忧伤的爵士乐轻抚内心的创伤。
运动的流变
上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时代,一跃成为世界头号大国的美国沉浸在胜利者的狂妄中,青年更是在这种无限的膨胀中迷失了自己。我方唱罢你登场,各种角色粉墨登场。肯尼迪遇刺、人类登陆月球、越南战争的阴霾、赫鲁晓夫不可一世的雄心、马丁·路德·金的“梦想”等等让美国人或愤懑不已或慷慨激昂。各种社会问题在美洲大陆暴露无遗,社会矛盾似乎达到了最尖锐的时刻,一触即发。越南战争的爆发引燃了嬉皮士的运动,一批批美国士兵被派往越南进行杀戮、流血。国内反战高潮迭起,人们反对战争,游行示威一浪高过一浪。嬉皮士运动在这样的背景下迅速成长,“Make Love Not War”(要做爱,不要战争)是他们内心最真实的呼唤。
异端的表现必然使得他们边缘化,不能见容于主流社会。支持越战的军火商、压制自由的政府官员、传统宗教的信仰者厌恶这些青年,他们惧怕建立起来的统治被颠覆,害怕失去既有的利益。于是他们网罗嬉皮士的种种缺点,痛陈其种种逆行。别有用心的利益团体惶惶不可终日,于是便对他们进行无情的丑化和妖化。奇装异服、肮脏的吸毒者,社会渣滓,同性恋者,各种标签被贴在了他们的身上。
反越战运动中,嬉皮士上街游行,甚至不惜以威胁、恐吓、绑架的方式试图使政府屈服,他们呼吁“Love and Peace”。或许是他们的表达方式过于极端,激怒了以尼克松为代表的美国政府,他后来以残酷的手段镇压了嬉皮士。1970年5月,一个小女孩把花插在了美国士兵的枪口,不久这个女孩就被射杀了,花儿随之凋谢了。嬉皮士仿佛终结在了这个时代。有人评价尼克松为最反动的右派,由此看来不是没有根据的。然而,当莱克星顿枪声打响时,为求得独立的北美人民是否会想到今天却不得不以反革命的暴力来维护革命的成果,对于尼克松政府来说是极具戏剧性的。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与苏联的一系列竞赛中屡屡胜出,美国人的狂妄自大一天天膨胀,种族主义盛行,3K党充斥着美洲大陆。约翰·列侬倒在狂热的战争分子的枪口下,“花之儿子”已经无法拯救世界,甚至连他们自己也难以保护。朋克摇滚的无疑是嬉皮士的哀歌,嬉皮士“爱与和平”的呼声显得无比的苍白,嬉皮士时代仿佛渐行渐远,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上世纪90年代的青年们重温了父辈的时尚,须边、喇叭裤腿、灰调的饰品、民族情调是他们服装的主要元素,时装界正回溯70年代的潮流。他们修饰齐整,温和理性,隐藏不住骨子里的奢华和享乐主义,“爱与和平”仅仅是对于过去的怀念。他们不再像父辈那样激烈过度、腌臜邋遢、破破烂烂、放浪形骸、聚众滋事,也不那么公开地提倡同性恋和吸毒。他们与父辈的血缘关系更多的表现在服装上,而不是政治或者其他。
从未消失的文化
嬉皮士是一种背离时代传统意识的文化意识流,它总是和这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唱反调。人们谈不上喜欢却也并不厌恶,因为生活中不能没有它,否则这个世界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了对话,显得死气沉沉。
周恩来在谈到对嬉皮士的看法时说:“世界的青年们对现状不满,正在寻求真理。在思想发生变化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物。这些变化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形式都不能称为最后的,在寻求真理的时候要经历各种各样的事物,这是可以允许的。”周恩来的评价当然给予了美国政治性的暗示,然而仅仅就其表面层面的意思来说嬉皮士并不会终结。嬉皮士存在形式的变换并不能掩盖其存在的实质。摇滚曾经唱垮了一个时代,然而在某种意义上是否也拯救了一个时代?即便是没有了群居村落,没有了摇滚乐队,甚至没有了嘻哈风格服装,嬉皮士作为一种抗争的精神依然存在。
新世纪的嬉皮士倡导自由,他们要做他们想做的事情,穿他们愿意穿的衣服。他们不与世俗为伍,个性张扬,逐渐回归上世纪60年代嬉皮士的风格,“在反叛的自我意识的推动下开始了通向未知天地的旅程的”。即便是在中国我们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这种氛围,以韩寒为青年领袖的阵地不断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即便是有些稚嫩;《北京青年》虽然显得有些青涩,但也是一个新的尝试;网络水军的异军突起虽为人们所不齿,却也是这个时代的特征。我们不能牵强地认为这就是嬉皮士,但至少有些重合的元素包含在内,比如他们都要求独立自主、都希望自由、都要求民主和人权等等。如果我说中国古代的陶渊明、民国时期的辜鸿铭都是当时的嬉皮士恐怕很少有人反对吧。因此,作为一种文化,嬉皮士是历史的,它一直存在着,并且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