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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该套课程标准涵盖了音乐学科在内的义务教育的19个学科,将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是在《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充分吸收了十年课改的基本经验和成果,体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主要精神,吸纳了社会各界的调研结果,以及国际音乐研究的最新成果。新版课程标准在保持对"实验稿"基本结构框架不做整体变更的前提下,对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教育价值、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标准与实施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充实与修订、完善。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要引导广大教师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推进教学改革以确保课程标准的全面落实。从本期开始,杂志将陆续编发有关专家、学者对于新版课程标准研读和学习的体会、认识,也欢迎读者们来稿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