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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共建"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17—2020)》中提出的"六大行动"之一,法治协作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文明共建一体化的基础和保障,其中跨区域刑事司法协作是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保护长江中游水资源的有力手段和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对武汉市江汉区法院143份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效刑事判决的实证分析,分析了健全长江中游城市群惩治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司法协作机制的必要性,并就构建城市群一体化刑事司法联合惩治协作机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