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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今我们处在与媒体无缝对接的时代,而媒体不仅是我们的信息来源,更要发挥社会把关人和守望者的角色功能。自杀作为社会生活中反常态事件,必然引起媒体的关注和追逐。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即在自杀事件报道中,媒体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和应采取的报道方式。在“维特效应”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基础上,提出对青少年的自杀预防知识的普及和在自杀报道中应体现的健康传播理念。
【关键词】新闻伦理 自杀报道 维特效应 媒体责任
自杀以其本身具有的反常性、突发性,契合着新闻媒介求新、求异的天然本能,一旦被新闻媒介所捕捉而呈现在大众的视野当中,自杀问题即与新闻的道德、伦理规范产生了联系。
根据法国自杀学专家埃米尔·迪尔凯姆在其自杀学专著《自杀论》中给出的解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这是一种对生命的主动放弃,是在生、死两个状态中的一个选择。自杀者会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他为什么选择了死亡?在生死的语境里,发现这已经是一个哲学范畴的问题。在人类的最高、最大的智慧里,生命的意义和生死的选择应该是这当中不可或缺甚而最为重要、核心的问题。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人类对其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探讨和研究。从医学层面,人类试图用精神医学的发展和进步来解释自杀现象:在社会运动发展的过程中,自杀现象成为一个社会学与医学交叉的三角地——社会公共卫生问题:而在信息爆炸的当下,自杀事件经由众多的新闻媒体报道成为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消息内容之一,并对人们的认知和生活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在新闻伦理的研究范畴内,自杀事件报道也被慎重对待。虽然从新闻伦理角度探讨自杀问题仅是它的一个侧面,但也确是和最广大的受众接触距离最近的一个角度。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更为准确的理解,以便在实际的报道中遵循更为具象的伦理原则,使新闻报道真正发挥其社会职能。
关于模仿自杀的报道及伦理思考
“维特效应”(Werther Effect)源自德国文学家歌德在1774年发表的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之主人公维特的命运和对当时社会造成的影响,由美国学者菲利普斯加以研究并提出。很多事实验证了模仿自杀的现实存在,即“维特效应”的真实有效。2003年4月1日,香港著名歌手、演员张国荣跳楼自杀,随即港媒对此进行了排山倒海似的报道,此后9个小时内,5人相继自杀。据香港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统计,在当年4月前半月,也就是媒体报道的大爆发时期,港人自杀数字显著增长。在自杀的人中,25岁-39岁的男性占大多数,且在增量自杀事件中其方式与张国荣完全一致——跳楼。张国荣选择在愚人节当天结束自己在世人看来可称之为辉煌灿烂的生命,本身就给大众留下了些许疑惑,加上传媒铺天盖地的极为煽情、有意将其死因浪漫化神秘化的报道,使得张国荣成为4月风头一时无两的绝对第一话题。与其说大众不愿意忘记张国荣,莫不如说是媒体不愿意让人忘记,似乎在那段日子没有张国荣的版面就不会被人买走当天的报纸,没有对张国荣的死扼腕叹息或者对其性取向加以讨论甚而大胆揣测其死因、忧心其大额遗产花落谁家,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先进的媒体。只有4月10日的《外甥女公开张国荣自杀原因抑郁症“逼”他跳楼》一文,虽然迟来了整整10天,但也终于揭开一代巨星自杀原因的神秘面纱。张国荣自杀前、一直以来不被关注的健康状况展现在公众面前,并直接因归于严重的抑郁症。当名人发生自杀事件时,媒体更应保持克制,提供有节制的报道。过于煽情的议题构建只能对社会起到反效果,使自杀报道的负效应更加放大。
这起名人自杀所引致的公众效仿,正是塔尔德模仿律之一“下降律”的体现,即社会下层人士具有模仿社会上层人士的倾向。对于这起自杀事件,各家媒体的报道也具有相似的特点和在新闻伦理上存在的问题。比如,详尽描摹自杀事故现场,在张国荣的报道中甚至出现了警方用担架抬走遗体时的照片:报道者在文中大肆流露着对死者的主观感情,对其名人身份尤其渲染,使报道充斥着浪漫的缅怀:为了满足受众对名人生活的好奇心,在所有的后续报道中,报道内容指向的是绝大多数是其家世、情感经历、奋斗历程以及传闻轶事等等,非但没有给一个自杀报道理性的分析和带有自杀干预的有用信息,反而在使自杀事件的情绪持续发酵,在公众的视野中久久不能散去。可以想见,对于任何一家媒体,公众人物的自杀事件报道都是足以让受众青眼有加的议题选择,而连续的、煽情的报道方式更是给大众营造了一个沉浸在事件中的媒介环境,可以持续地得到受众的关注。不得不承认媒体的这种报道策略大部分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但是身为媒介更应注重的是自己做出的报道将会给受众以至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也是媒介社会责任理论所提出的要求:笔者在此认为,媒介公权力的核心正是体现于此。
国际上众多对模仿自杀的调查研究发现,青少年比其他群体更容易模仿自杀的行为。根据美国自杀预防研究中心的案例研究,“连续性自杀”(Cluster Suicide,其定义为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集中发生的自杀事件)主要发生于青少年群体中,在其他人群中仅是偶尔发现。2006年,中国的年龄在15至34岁之间的死亡人口中,超过四分之一是死于自杀。因此,媒体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上更应调整报道思路,做好议程设置。
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说明这种情况:1986年的日本,青少年的自杀数字高达802宗,而1985年和1987年,这一数字分别都仅为567宗和577宗——1986年正是不满19岁的当红偶像歌手冈田有希子跳楼自杀的年份。相仿的年龄,相一致的自杀集中高发时间,不能否认有希子与其他青少年自杀之间的联系。对希子事件的报道,各个媒体可谓极尽渲染之能事,翔实到不能再具体的细节描述,无不挑动着有希子的歌迷沉醉在伤痛中的脆弱神经抑或给了本已有自杀企图的人一个强烈的外界刺激。被心理学专家称为“有希子症候群”的这一典型现象里,媒体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已经无法量化得知,但是即便是万分之一也是值得所有媒体工作者去竭尽全力让它消失的。
【关键词】新闻伦理 自杀报道 维特效应 媒体责任
自杀以其本身具有的反常性、突发性,契合着新闻媒介求新、求异的天然本能,一旦被新闻媒介所捕捉而呈现在大众的视野当中,自杀问题即与新闻的道德、伦理规范产生了联系。
根据法国自杀学专家埃米尔·迪尔凯姆在其自杀学专著《自杀论》中给出的解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叫做自杀。这是一种对生命的主动放弃,是在生、死两个状态中的一个选择。自杀者会给我们留下一个问题:他为什么选择了死亡?在生死的语境里,发现这已经是一个哲学范畴的问题。在人类的最高、最大的智慧里,生命的意义和生死的选择应该是这当中不可或缺甚而最为重要、核心的问题。为了回答这一问题,人类对其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的探讨和研究。从医学层面,人类试图用精神医学的发展和进步来解释自杀现象:在社会运动发展的过程中,自杀现象成为一个社会学与医学交叉的三角地——社会公共卫生问题:而在信息爆炸的当下,自杀事件经由众多的新闻媒体报道成为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消息内容之一,并对人们的认知和生活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在新闻伦理的研究范畴内,自杀事件报道也被慎重对待。虽然从新闻伦理角度探讨自杀问题仅是它的一个侧面,但也确是和最广大的受众接触距离最近的一个角度。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个问题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更为准确的理解,以便在实际的报道中遵循更为具象的伦理原则,使新闻报道真正发挥其社会职能。
关于模仿自杀的报道及伦理思考
“维特效应”(Werther Effect)源自德国文学家歌德在1774年发表的书信体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之主人公维特的命运和对当时社会造成的影响,由美国学者菲利普斯加以研究并提出。很多事实验证了模仿自杀的现实存在,即“维特效应”的真实有效。2003年4月1日,香港著名歌手、演员张国荣跳楼自杀,随即港媒对此进行了排山倒海似的报道,此后9个小时内,5人相继自杀。据香港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统计,在当年4月前半月,也就是媒体报道的大爆发时期,港人自杀数字显著增长。在自杀的人中,25岁-39岁的男性占大多数,且在增量自杀事件中其方式与张国荣完全一致——跳楼。张国荣选择在愚人节当天结束自己在世人看来可称之为辉煌灿烂的生命,本身就给大众留下了些许疑惑,加上传媒铺天盖地的极为煽情、有意将其死因浪漫化神秘化的报道,使得张国荣成为4月风头一时无两的绝对第一话题。与其说大众不愿意忘记张国荣,莫不如说是媒体不愿意让人忘记,似乎在那段日子没有张国荣的版面就不会被人买走当天的报纸,没有对张国荣的死扼腕叹息或者对其性取向加以讨论甚而大胆揣测其死因、忧心其大额遗产花落谁家,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先进的媒体。只有4月10日的《外甥女公开张国荣自杀原因抑郁症“逼”他跳楼》一文,虽然迟来了整整10天,但也终于揭开一代巨星自杀原因的神秘面纱。张国荣自杀前、一直以来不被关注的健康状况展现在公众面前,并直接因归于严重的抑郁症。当名人发生自杀事件时,媒体更应保持克制,提供有节制的报道。过于煽情的议题构建只能对社会起到反效果,使自杀报道的负效应更加放大。
这起名人自杀所引致的公众效仿,正是塔尔德模仿律之一“下降律”的体现,即社会下层人士具有模仿社会上层人士的倾向。对于这起自杀事件,各家媒体的报道也具有相似的特点和在新闻伦理上存在的问题。比如,详尽描摹自杀事故现场,在张国荣的报道中甚至出现了警方用担架抬走遗体时的照片:报道者在文中大肆流露着对死者的主观感情,对其名人身份尤其渲染,使报道充斥着浪漫的缅怀:为了满足受众对名人生活的好奇心,在所有的后续报道中,报道内容指向的是绝大多数是其家世、情感经历、奋斗历程以及传闻轶事等等,非但没有给一个自杀报道理性的分析和带有自杀干预的有用信息,反而在使自杀事件的情绪持续发酵,在公众的视野中久久不能散去。可以想见,对于任何一家媒体,公众人物的自杀事件报道都是足以让受众青眼有加的议题选择,而连续的、煽情的报道方式更是给大众营造了一个沉浸在事件中的媒介环境,可以持续地得到受众的关注。不得不承认媒体的这种报道策略大部分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但是身为媒介更应注重的是自己做出的报道将会给受众以至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也是媒介社会责任理论所提出的要求:笔者在此认为,媒介公权力的核心正是体现于此。
国际上众多对模仿自杀的调查研究发现,青少年比其他群体更容易模仿自杀的行为。根据美国自杀预防研究中心的案例研究,“连续性自杀”(Cluster Suicide,其定义为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集中发生的自杀事件)主要发生于青少年群体中,在其他人群中仅是偶尔发现。2006年,中国的年龄在15至34岁之间的死亡人口中,超过四分之一是死于自杀。因此,媒体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上更应调整报道思路,做好议程设置。
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说明这种情况:1986年的日本,青少年的自杀数字高达802宗,而1985年和1987年,这一数字分别都仅为567宗和577宗——1986年正是不满19岁的当红偶像歌手冈田有希子跳楼自杀的年份。相仿的年龄,相一致的自杀集中高发时间,不能否认有希子与其他青少年自杀之间的联系。对希子事件的报道,各个媒体可谓极尽渲染之能事,翔实到不能再具体的细节描述,无不挑动着有希子的歌迷沉醉在伤痛中的脆弱神经抑或给了本已有自杀企图的人一个强烈的外界刺激。被心理学专家称为“有希子症候群”的这一典型现象里,媒体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已经无法量化得知,但是即便是万分之一也是值得所有媒体工作者去竭尽全力让它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