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于2017年3月正式修订发布,并重点对金融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以下简称为“CAS 22”。然而,对于金融资产在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情形,CAS22仍缺少详细的操作示例和必要的理论解释,进而导致相关会计处理存在一定操作难度。基于上述原因,本文以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情形为研究重点,结合实例分析该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尝试从准则完善、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处理规范三个方面思考相关
文章以沪市2017—2018年度信息披露的评价结果为D的3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6个条件变量即大股东现象、独立董事占比、重述财务报告、公司质量、并购重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借助定性比较分析法,分析公司治理和公司经济特征对上市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情况,得出7种解释构型,发现各因素之间存在并发性和协同性。结果表明:公司治理和公司经济特征中影响内部控制缺陷最大的因素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但不是必要条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与公司质量、更换会计事务所、大股东现象、并购重组的直接关系比较明显,与独立董事占比和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