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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学遗产》2016年第2期发表张培阳《论七言转韵律体的体制特征》一文(以下简称张文)。文章篇幅很长,也下了很大功夫,笔者很欣赏这篇文章,但主张慎用"转韵律体"概念。张文摘要云:"元明以来所说‘歌行’或‘七言古诗’,有些确为古诗,有些则为律体。"于是有"七言转韵律体"之称,但"转韵律体"的概念是不准确的,或者说是容易引起误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