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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迅速扩张,而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并不健全,审计存在缺乏必要的管理和计量基础、轻视经济责任审计、停留在举债资金使用的单一环节、难以持续跟踪审查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审计未能有效发挥其对地方政府债务所起的监督、预警作用,建议从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评价、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审计风险预警机制和审计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健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