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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信社。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问题,银监会于2006年12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物流调剂中心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宁夏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物流调剂中心等农村草根金融发展迅速,形成了"宁夏模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三农"服务空白,极大地缓解了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