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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后勤部日前发出通知,确定自2009年7月1日起,调整全军部队食物定量标准。新标准与原食物定量标准相比,一类灶增加了牛奶和水果定量,动物性食物提高到400克,动物性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比例由26%提高到41%;二、三类灶动物性食物分别调整到550克和680克,均适量减少了畜肉,增加了蛋白质含量丰富、脂肪含量较少的禽肉和鱼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