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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执行程序的意义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有好些是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的方法,如查封、扣押、拍卖、强制迁让等。但,也有些措施从表面看来似乎并不具有强制性,如传唤当事人到庭、动员说服、限期自动履行等方法,如从实质上来认识,也是具有强制性的。目前,有些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有着错误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