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档案保护是指尽力阻止或减轻外界环境因素对档案载体材料和记录材料的破坏。档案保护工作就是围绕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档案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统称。它伴随着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产生而产生,并随之发展而发展。作为档案工作者,我们必须对档案特别是那些珍贵和已有退化迹象的档案进行安全保护。
1 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1 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的问题1.1.1 专门性档案保护法规数量不足。目前,已颁布的各级档案法规中,专门的档案保护法规数量很少,特别是行业专门保护法规,如《照片档案技术管理条例》、《磁性档案材料保护技术条例》等很少。
1.1.2 档案保护法规精确性不够高。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档案保护法规时,过于考虑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差别,在技术规范的限制范围上缺乏精确性。
1.1.3 档案保护法规义务性规范执行难度大。禁止性规范一般有明确的要求,理解和执行比较容易。而义务性规范一般规定得比较笼统,理解和执行上有较大的伸缩性,难以把握。
1.2 解决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问题的方法
1.2.1 制定专门性的档案保护法规。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意识到档案保护工作专门法规的重要性,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尽快制定适合国情和各地具体情况的档案保护工作专门法规,使档案保护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化地开展。
1.2.2 提高档案保护条款内容的精确性。对法规进行修订时,应着重考虑对个别条文缩小范围,使得数据更加科学、精确。
1.2.3 实施档案保护法规强制性规范。必须对一些义务性规范进行修订改为强制执行,提高档案部门的保护意识,增进遵守档案保护规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2.1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的问题
2.1.1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仍存在许多空白。我国较成熟的档案管理标准方案,是1982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制定的。近30年的发展,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仍存在很多的空白,如“档案裱糊用料质量标准”至今仍没有制定出来。
2.1.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内容中错误较多。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有很多。如,众所周知,只读光盘是不可以在上面刻写档案数据的,却被作为优先推荐使用的存储载体。
2.1.3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较严重的老化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专门规定了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截至2009年年底,档案保护工作20项标准的平均标龄为8.19年,档案保护工作标准的超期服役现象比较严重。
2.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建设问题的解决方法
2.2.1 档案保护工作新标准的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保护标准需要不断更新,才能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2.2.2 工作标准错误之处的档案保护修订。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中,应尽可能减少错误及概念模糊的措辞,如有,需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及时修改。
2.2.3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的及时更新。档案标准制定管理部门应按照《标准法实施条例》每5年对现有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定及时修订更新。
3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3.1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3.1.1 科研工作人员技术素质的缺陷。档案保护科研部门必须有一支理工科基础扎实并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人员队伍。但目前,从事档案保护工作的人员很多是文科背景出身,人员的技术素质也良莠不齐。
3.1.2 科研主体的项目分配缺乏合理性。从历年的档案科技进步奖中保护科研获奖的项目来看,大多数科研成果都产生在档案部门,高校和企业则很少。档案事业属于社会文化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科研资金主要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划拨。
3.2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3.2.1 科研人员组成结构的优化。档案保护科研要真正做深做强,首先,要优化科研人员组成结构,建立一支理工科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其次,应倾向于寻求外部合作。
3.2.2 合理分配保护科研项目和资金。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看到高校档案专业以及相关企业研发资源的优势,科研工作实事求是,对应用性项目检查和审批时要把好关,避免资金浪费。
1 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1 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的问题1.1.1 专门性档案保护法规数量不足。目前,已颁布的各级档案法规中,专门的档案保护法规数量很少,特别是行业专门保护法规,如《照片档案技术管理条例》、《磁性档案材料保护技术条例》等很少。
1.1.2 档案保护法规精确性不够高。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档案保护法规时,过于考虑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差别,在技术规范的限制范围上缺乏精确性。
1.1.3 档案保护法规义务性规范执行难度大。禁止性规范一般有明确的要求,理解和执行比较容易。而义务性规范一般规定得比较笼统,理解和执行上有较大的伸缩性,难以把握。
1.2 解决当前我国档案保护工作问题的方法
1.2.1 制定专门性的档案保护法规。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意识到档案保护工作专门法规的重要性,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尽快制定适合国情和各地具体情况的档案保护工作专门法规,使档案保护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化地开展。
1.2.2 提高档案保护条款内容的精确性。对法规进行修订时,应着重考虑对个别条文缩小范围,使得数据更加科学、精确。
1.2.3 实施档案保护法规强制性规范。必须对一些义务性规范进行修订改为强制执行,提高档案部门的保护意识,增进遵守档案保护规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2.1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的问题
2.1.1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仍存在许多空白。我国较成熟的档案管理标准方案,是1982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制定的。近30年的发展,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仍存在很多的空白,如“档案裱糊用料质量标准”至今仍没有制定出来。
2.1.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内容中错误较多。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有很多。如,众所周知,只读光盘是不可以在上面刻写档案数据的,却被作为优先推荐使用的存储载体。
2.1.3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存在较严重的老化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专门规定了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截至2009年年底,档案保护工作20项标准的平均标龄为8.19年,档案保护工作标准的超期服役现象比较严重。
2.2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建设问题的解决方法
2.2.1 档案保护工作新标准的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档案保护标准需要不断更新,才能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2.2.2 工作标准错误之处的档案保护修订。档案保护工作标准中,应尽可能减少错误及概念模糊的措辞,如有,需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及时修改。
2.2.3 档案保护工作标准的及时更新。档案标准制定管理部门应按照《标准法实施条例》每5年对现有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定及时修订更新。
3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3.1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3.1.1 科研工作人员技术素质的缺陷。档案保护科研部门必须有一支理工科基础扎实并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人员队伍。但目前,从事档案保护工作的人员很多是文科背景出身,人员的技术素质也良莠不齐。
3.1.2 科研主体的项目分配缺乏合理性。从历年的档案科技进步奖中保护科研获奖的项目来看,大多数科研成果都产生在档案部门,高校和企业则很少。档案事业属于社会文化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科研资金主要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划拨。
3.2 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3.2.1 科研人员组成结构的优化。档案保护科研要真正做深做强,首先,要优化科研人员组成结构,建立一支理工科基础好、科研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其次,应倾向于寻求外部合作。
3.2.2 合理分配保护科研项目和资金。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看到高校档案专业以及相关企业研发资源的优势,科研工作实事求是,对应用性项目检查和审批时要把好关,避免资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