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物》所收墓志释文校正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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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碑刻文献材料作为出土文献的大宗,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碑刻文献历史久远,有着特殊的保存环境,是一种独特的文字语言现象,文本在整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误释、漏释、标点错误等。本文选取《中原文物》中的几篇碑志释文中的相关问题,择其要者,作出校正,补足缺失,进而使这批材料得以科学利用。
  关键词:《中原文物》释文校正
  《中原文物》2013年1~2期刊载了几篇碑志文章,公布了一批石刻文献,上至北魏,下迄明清。文章附有拓片和释文,为研究古代历史文化和语言文字提供了真实材料,意义重大。但由于志石的剥泐,文字的异体俗讹,字形的漫漶和整理者的缺失等,录文还存在不少错误,影响了对材料的科学利用。本文对照拓本,对其缺文、误释进行校勘。
  (1)圣历二年,诏授范阳县君。长安二年,进鞅郡君。景龙元年,加拜范阳郡夫人。(《新出土唐刘宪墓志疏证·刘宪妻卢氏墓志铭》)
  按:“进鞅郡君”不词,文不可解。复核原拓,“进鞅”,作“”,当为“进秩”。“”字泐蚀较严重,但部首“辶”清晰可见,排除石花影响,“進”字轮廓依稀可识。“”,该字虽略有泐蚀,但字形整体完整,实为“秩”的异体。“进秩”《汉语大词典》释为:“晋升官职;增加俸禄。”志主卢氏在圣历二年、长安二年和景龙元年分授县君、郡君和郡夫人,其品阶是不断上升的,“进秩”符合文意。此词在墓志文献中习见,如唐《柏元封墓志》:“用其谋不可不赏其力,宜进秩以劳之。”
  (2)翠盖成阴,朱轮接轸,中外繁衍之庆,无兢于当年矣。(《新出土唐刘宪墓志疏证·刘宪妻卢氏墓志铭》)
  按:“无兢”二字误释。“兢”字拓片作,文字轮廓清晰,应是“竸”,同“競”,“竞”之繁体。北魏《张君残志》作,《元纯阤墓志》作,《元瑛墓志》作,可以比勘。究其释误原因,“竸”与“兢”字形相近,结构、读音相同,乃形近而误释。《尔雅•释训》:“兢兢,戒也。”“兢”,意为“小心谨慎”,“无兢”,文意难解。《龙龛手镜》:“竸,争也。”“无竸”同“无競”,是“不可争衡,无可比拟”。《诗•周颂•执竞》:“执競武王,无競维烈。”朱熹集传:“言武王持其自强不息之心,故其功烈之盛,天下莫得而競。”《后汉书•伏湛传》:“自伏生已后,世传经学,清净无競。”北魏《高贞碑》:“牧已谦谦,与物无竸。”
  (3)于是内抱大悲,外拔群苦,播四摄以檤殊利,赀六□以悟民俗。(《大海寺道晗造像碑及相关问题研究》)
  按:此句不明语法而误释。墓志行文序辞为散文,句式多对文。据此,“檤殊利”与“悟民俗”当为对文,结构相同。细核辞书,“檤”,名词,木名。语法结构前后不一,句式不和谐,且句意扞格不通。核对原拓,“檤”字作“”,字形下部磨泐,但上部轮廓清晰,为“道”字。从字词关系和语法结构考察,此字应为动词,结合字形大致轮廓结构,当为“導”(碑刻形符“木”常与“寸”相混不别)。《说文解字·寸部》:“导,引也。”意为“引导”。“导殊利”就是“引导重利”,与“悟民俗”相对为文。北魏《元顺墓志》作,《崔元容墓志》作,《元悰墓志》作。
  “六□”,拓片作,文字剥泐严重,仅存大致轮廓,疑为“度”。“播四摄”与“赀六度”同为对文,“播”“赀”都是动词,无疑。“四摄”,佛语,谓“菩萨为摄受众生归依佛法而常行的四事”。“六度”,又译为“六到彼岸”,指“使人由生死之此岸到涅槃之彼岸的六种法门”。“播四摄”与“赀六度”结构上对举,意义上相承,前者意为“施行菩萨四事”,后者为“凭借六种法门”,文通义近。“六度”在造像题记中习用,如北凉《沮渠安周造像記》:“原始兴于六度,孝终著乎慈悲。”东魏《李洪演造像记》:“三径是填,五盖攸脱。六度告□,双林显末。”
  (4)耀□净之荣华,西八解之妙果,功超五贤之上,德树大觉之基,乃从圆光于无尘之境,除□□于合识之类。(《大海寺道晗造像碑及相关问题研究》)
  按:“□净”拓片作“净”,石面残蚀,石花影响较大。仔细核查,字形中的“乚”构件尚清晰,鉴于与下句“八解”对文,此词当为“七净”。“七净”,“七清净”的简称,在佛语中指“戒清净、心清净、见清净、除疑清净、道非道智清净、行正道智清净和智见清净”。“八解”,是佛语“八解脱”的简语,又名“八背”,即“解脱违背三界之烦恼束缚的八种禅定”。两者相对成文。
  “树”原拓作,字形略有模糊,但基本轮廓尚清。字形可分为三部分:“木”“票”和“寸”,当为“檦”。北魏《孫秋生等造像記》作,《慈香慧政造像記》作。“标”有“建立、树立”的意思,《文选•袁宏<三国名臣序赞>》:“丧乱备矣,胜途未隆,先生标之,振起清风。”张铣注:“标,立也。”“德标”即“建立好的德行”。《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墓志铭》:“德标緇林之中,望盖夙儒之上。”
  “大觉之基”之“基”字,拓片作,实为“葉”。北魏《元弘嫔侯氏墓志》作,《元道隆墓志》作,《杨济墓志》作。“叶”有世、时期之意。司马相如《上林赋》:“恐后叶靡丽,遂往而不返。”“大觉”在佛语中谓“正觉”,意为“真正之觉悟,精神的自我圆满”,佛法谓证悟一切诸法之真正觉智,即如来之实觉,故有称成佛为“成正觉”。《楞严经》卷六:“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
  “无尘之境”,词义尚通。细核原拓,“尘”作。该字基本轮廓清晰,字形由“山”与“厓”上下两部分组成,当为“崖”。“崖”,意为“边际”。《淮南子•本经训》:“凿汙池之深,肆畛崖之远。”髙诱注:“崖,艮也。”“艮”即“边界”。“无崖”,亦作“无涯”,义为“无穷尽,无边际”。《董洪达等造像记》:“盖诸佛智海,本自无崖。”
  (5)致使三毒□□,四珍□□,五蜀涛波,六贱交乱。(《大海寺道晗造像碑及相关问题研究》)
  按:“五蜀”不词。复核拓片,“蜀”作,轮廓清晰,左为“水”,右为“蜀”,当为“濁”。“五浊”,佛语,谓“存在于尘世的五种浑浊不净”。此词在佛教石刻和墓志中常见,《等慈寺残造塔銘》:“嗟五浊之长酸,觉四蛇之(下缺)已所爱上珍,舍茲如法之宝。”唐《李威墓志》:“敛身朝伍,养性祗园,心悲五浊,情悦四禅。”
  “四珍”不词。字形模糊,不可辨识,疑为“四蛇”。“四蛇”在佛语中用来比喻“地水火风”四大毒蛇。《最胜王经》:“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四蛇”常与“五浊”“六贼”成对运用。
  “六贱”亦不词,拓片作,字形泐蚀严重,惟“貝”“弋”构件尚清。字形已不可识,则考虑字词关系,结合上下语境,“三毒”“四蛇““五浊”和“六□”应是对举,且是佛语。遍查辞书,此字应为“賊”。“六贼”,佛教中所指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谓此六尘能以“眼、耳”等六根为媒介,劫掠“法财”,损害善性。语出《涅槃经》:“六大贼者即外六尘。菩萨摩诃萨观此六尘如六大贼,何以故,能劫一切诸善法故。”《标异乡义慈惠石柱颂》:“乃厌此嚣尘,仍怀至业。伏六贼于心中,拔四蛇于胸內。”
  (6)璞任并州太守,封曲阳侯,子级任并州刺史。(《<大周处士郭君墓志铭>的文化价值》)
  按:,释读者未识,当为“亦”。句意是“郭璞做并州太守时,他的儿子郭级也做并州刺史”。“亦”字草写时,由于书写速度较快,下部的“亅”写的较短,变成一点,北魏《薛伯徽墓志》作。受字形类化的影响,加之上部两画亦连写,整个字形变为(北魏《韩显宗墓志》)。又因古人在写“横画”时,往往在“横画”收尾时带上一“勾”,使得横画与横勾相混,“亦”就写成了(如北魏《王涌墓志》、《元勰妃李媛华墓志》等)。字形进一步变化,便将“横勾”的“勾”拿下来单独放置,变成一点,最终形成了“亦”的这种写法。
  (7)忽以两梦二竖成灾,荋谓五运不征,揜从风烛,春六十有九,以大唐王月十五日卒于私第,权殡而已。(《<大周处士郭君墓志铭>的文化价值》)
  按:“荋”,拓片作,当为“弗”,释读者因形近而误识。北魏《元毓墓志》作,《元绪墓志》作,可以比勘。《说文解字·艸部》:“荋,草多叶貌。”此字为名词或形容词,在句中不合文法。“二竖”语出《左传·成公十年》:“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后用以称“病魔”。从语境来看,志主两次梦到自己病魔缠身,不是“五运不征”。“荋谓”,当为“弗谓”。
  “春六十有九”,与墓志行文习惯相悖,在表述死者生卒年岁时多用“春秋某十有某”,疑为墓志漏刻造成,当为“春秋六十有九”。《崔宣华墓志》:“以大魏永安元年,六月廿四日卒于荥阳郑里,春秋廿有八。”《张护墓志》:“粤以垂拱元年四月八日卒于东都私第,春秋六十有七。”
  “大唐王月十五日”,这种卒葬时间表示方法怪异,在墓志中不见文例。拓片中“王”作。此字乃是武周新造“正”字,《俗书刊误卷七•略记字始》:“(正),武后制字。”这里使用的是周历法,武则天以周历法替代夏历法,改“会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故有此说。
  (8)此并含灵秀杰,玄鸟应图,感化神通,亏竹鸟祖,乃丘园雅素,不杂嚣尘,信重百金,言无二诺。(《<大周处士郭君墓志铭>的文化价值》)
  按:“玄鸟”之“鸟”,拓片作,当为“象”。“象”在北魏《元晖墓志》中作,《唐邕刻经记》中作,《司马遵业墓志》作,形近,当“象”无疑。疑释读者因两字形近而误释。“玄象”,即“天象,日月星辰在天所成之象”。《后汉书•郅恽传》:“恽乃仰占玄象。”唐《张通墓志》:“玄象既分,清浊方异,锡珪宅土,山河列位。”“玄鸟应图”文意不通,“玄象应图”是说天象应合图识。
  “亏竹鸟祖”,文意难解。核实原拓,“亏”“鸟”作、。第一字疑為“戲”,在碑刻中其字形有(北魏《尔朱袭墓志》),(北齐《高建墓志》),(北齐《裴良墓志》)等形体。拓片中字形与“戏”字碑刻形体近似。第二字当为“马”,墓志中的字形有、、等形体。“竹马”原指“儿童游戏时当马骑的竹竿”。《后汉书•郭伋传》:“始至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道次迎拜。”后用来称颂地方官吏之典。唐《刘买夫人墓志》:“聚米龆年之日,戏戈竹马之年。早附龙鳞,攀斯凤翼。”《董娄墓志》:“昔竹马之期,董狐之后,述若景纯奇俊,寔汉之规模,远祖衣缨,遂居上党。”
  此句标点亦有问题,“戏竹马祖”与“乃丘园雅素,不杂嚣尘”点破。应为“此并含灵秀杰,玄鸟应图,感化神通,戏竹马。祖乃丘园雅素,不杂嚣尘,信重百金,言无二诺。”其原因是释者文字错识,造成文意不明,致使断句错误。
  综观以上文献材料,正是碑刻的特殊性造成了释录的缺失。石花的影响、石面的缺泐、文字本身的独特性,使释文或脱或误,或碍文意,或乖史实,文意扞格不通,不可卒读。正确的释读,赖于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模糊不清的文字,要结合字形轮廓和句中字词关系,全面考虑语法、修辞、用典和语体风格等,遍查辞书,细寻例证,科学考证。认清字词,才能准确把握文意,正确运用标点,进而对材料作科学可靠的运用。
  
  本文经西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毛远明教授指导和修改得以成稿,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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