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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与老挝两国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中国作为老挝第一大投资国,加强对老挝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的认识和了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2年7月4日,老挝通过新的民诉法修正案,扩大了法院非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将调解上升为民诉法的原则;细化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权行使的操作性;增强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加强了证据立法;增加了执行程序和非诉程序;加大了强制措施力度;完善了再审程序和涉外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