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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投资项目进行社会影响评价,是由公共投资项目的“公共性”特征决定的。它可以规避及化解项目潜在的社会风险,提高项目的整体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从事项目管理和评估的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应积极努力改变社会影响评估在项目评估中较为边缘的地位,以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社会影响评价为契机,努力提高项目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突出政府项目的“公益性”,增进国民对政府项目的信任与好感,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