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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面对"四大检察"职能分散导致生态环保检察领域线索共享滞后、内部衔接不畅,责任追究不全、外部联系受阻,人员配套不齐、综合能力欠缺,职能配置分散、司法资源浪费等弊端,通过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机制创新,探索生态环保检察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背景下实现生态环保检察领域的职能融合,优化组合检察资源,提升检察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