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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进一步治理淮河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继续把治淮作为全国水利建设的重点,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治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淮河行蓄洪区和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持续强化流域水利管理,用5-10年基本完成38项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