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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已经成为社会和教育界的共同呼声。但目前对“双师型”教师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科学解释,本文在总结目前社会和教育界对“双师型”教师理解的基础上,指出了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上存在的误区,并谈了有关这方面的认识。
关键词:“双师型” 内涵 误区 认识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07)03-097-01
一、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上存在的误区
第一,内涵的实践性不明确。所谓的“应具备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以及“进行专业开发和改造的能力”,这对“双师型”教师来说,一是实践性的外延过于宽泛,二是要求也过严,几乎没有哪个个体的“双师型”教师能全部做到。
第二,要求“双师型”教师具备良好的“经济素养”,懂得“人力资本”及“企业管理规律”,显然与实际相去甚远。作为一个“双师型”教师来说,最重要的是对其所授专业相对应的行业动态有所掌握,并能将目前行业中的应用性技能传授给学生。
第三,沟通、交往、协调、组织能力方面的要求,是一个高职院校教师必备的素质,不应该作为“双师型”教师的特殊要求。现代社会中,不管哪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其沟通、交往、协调等能力是基础的、基本的能力。当然,当我们沟通专业性问题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也很重要。
第四,一些高职院校将“双证”持有者首肯为“双师”。其实,有些教师持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讲授的专业根本不对口,如持有会计师证书的教师,讲的是市场营销课。另外有些职业资格证书完全是通过书本学习,再通过考试获取的,缺乏实践性。
二、有关准确理解“双师型”教师内涵的点滴认识
第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首先应是个合格的高校教师高职院的教师,首先应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只要他是合格的教育者,并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力,助教也可以进入“双师型”教师行列,而不一定非是讲师(或以上)才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否则将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
第二,“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或应用技能。一是从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条件看,如果已经是个合格的高校教师,又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话,就可以进入“双师型”教师系列。二是对已获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教师来说,不能见到“双证”就定为“双师”,学院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把关:看其拥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是否与其所施教的专业一致;看其考取的证书是否从理论到理论,即是否通过纯粹的考试手段而得。
第三,“双师型”教师按专业不同,其素质要求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专业可按大类分为社科类与技术应用类。社科类“双师型”教师应突现以下素质: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应用;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信息社会、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适应和引导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技术应用类的“双师型”教师则应突现以下素质:了解并掌握所授专业相对应行业的应用技术的动态,能够通过专业授课、实训、实习,使学生掌握就业岗位所需的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引领学生走“从书本到实践,再从实践到书本”的技能提升之路。
第四,不同层次的“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使命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可分为助教、讲师和副教授三个层面。一是助教级别的“双师型”教师,主要以讲授理论课为主,同时能够指导实训。在实践应用方面,他们一般不够全面和深入,但对所授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有整体的了解。二是讲师级别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掌握所受专业相关行业动态和职业技能;同时能够根据行业和职业的发展变化,对本专业建设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三是副教授级的“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能够亲身社会实践等活动,对专业的社会适用性及实践教学创新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职业教育要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体现高职办学方向的重要支撑,正确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建设一支特色鲜明的高职教师队伍意义深远。
关键词:“双师型” 内涵 误区 认识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75(2007)03-097-01
一、对“双师型”教师内涵理解上存在的误区
第一,内涵的实践性不明确。所谓的“应具备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以及“进行专业开发和改造的能力”,这对“双师型”教师来说,一是实践性的外延过于宽泛,二是要求也过严,几乎没有哪个个体的“双师型”教师能全部做到。
第二,要求“双师型”教师具备良好的“经济素养”,懂得“人力资本”及“企业管理规律”,显然与实际相去甚远。作为一个“双师型”教师来说,最重要的是对其所授专业相对应的行业动态有所掌握,并能将目前行业中的应用性技能传授给学生。
第三,沟通、交往、协调、组织能力方面的要求,是一个高职院校教师必备的素质,不应该作为“双师型”教师的特殊要求。现代社会中,不管哪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其沟通、交往、协调等能力是基础的、基本的能力。当然,当我们沟通专业性问题时,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也很重要。
第四,一些高职院校将“双证”持有者首肯为“双师”。其实,有些教师持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讲授的专业根本不对口,如持有会计师证书的教师,讲的是市场营销课。另外有些职业资格证书完全是通过书本学习,再通过考试获取的,缺乏实践性。
二、有关准确理解“双师型”教师内涵的点滴认识
第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首先应是个合格的高校教师高职院的教师,首先应取得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只要他是合格的教育者,并具备相应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力,助教也可以进入“双师型”教师行列,而不一定非是讲师(或以上)才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否则将不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建设。
第二,“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或应用技能。一是从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条件看,如果已经是个合格的高校教师,又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话,就可以进入“双师型”教师系列。二是对已获取初级以上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的教师来说,不能见到“双证”就定为“双师”,学院应进行以下方面的把关:看其拥有的技术职务(职业资格)是否与其所施教的专业一致;看其考取的证书是否从理论到理论,即是否通过纯粹的考试手段而得。
第三,“双师型”教师按专业不同,其素质要求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专业可按大类分为社科类与技术应用类。社科类“双师型”教师应突现以下素质: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应用;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信息社会、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适应和引导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技术应用类的“双师型”教师则应突现以下素质:了解并掌握所授专业相对应行业的应用技术的动态,能够通过专业授课、实训、实习,使学生掌握就业岗位所需的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引领学生走“从书本到实践,再从实践到书本”的技能提升之路。
第四,不同层次的“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使命应有所不同。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可分为助教、讲师和副教授三个层面。一是助教级别的“双师型”教师,主要以讲授理论课为主,同时能够指导实训。在实践应用方面,他们一般不够全面和深入,但对所授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有整体的了解。二是讲师级别的“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掌握所受专业相关行业动态和职业技能;同时能够根据行业和职业的发展变化,对本专业建设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三是副教授级的“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专业应用能力,能够亲身社会实践等活动,对专业的社会适用性及实践教学创新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职业教育要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是体现高职办学方向的重要支撑,正确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并建设一支特色鲜明的高职教师队伍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