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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历来人们对杜甫的诗句“朱门酒肉臭”,有较为统一的理解:封建权贵生活奢华,酒内肉都变质腐臭,而百姓生活痛苦。但一段时间,有学者却持相反的意见,认为“朱门酒肉臭”的“酒肉臭”应理解为“酒肉飘香”,“臭”音读为xiu,义即“气味”“飘香”。本文作者认为,此种理解是偏颇、错误的,缺乏应有的历史观。也违反了语言的社会性原则,值得商榷。
关键词:酒肉臭;音读:义证
《语文知识》在1991年第2期,刊登了何兆同志所写的《为“朱门酒肉臭”正义》一文,《汉字文化》在2006年第1期。刊登了吴生、吴燮煦两先生《“朱门酒肉臭”的“臭”字应如何解释》一文。两篇短文都一致认为:“‘朱门酒肉臭’的原意应为朱门酒肉飘香,‘臭’牢在此处的用法应是指酒肉的气味,即香味。”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提出拙见,与上述两文的作者商榷。
两篇短文都不同地将“臭”义解释为“香味”,他们的理由是:酒内在寒冷的天气是不可能腐臭的,酒不存在腐烂发臭的可能,豪门大宅不可能让腐烂发臭的气味弥漫大院、甚至飘出朱门大宅之外,且有《汉语大字典》为证,有《周易》、粤方言为证。若凭上述几大理由来证明“朱门酒肉臭”的“臭”字,就是气味(香气)义,我认为是偏颇、错误的。他们的看法,看似有理,实则大谬。因为两文对“臭”字的理解缺乏应有的历史观,同时也违反了语言的社会性原则。
何文说:“此诗是天宝十三年十一月写作的,酒内在这种寒冷天气中是不可能腐臭的。从‘路有冻死骨’一句可看出天气的寒冷。既然天寒地冻‘冻死人’,就不可能有‘酒肉腐臭’。”初看上述观念,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牵强附会的痕迹。据一般常识知道,“肉”在寒冷天气中不容易腐臭,但不是“不可能腐臭的”;再冷的天气,如果将“肉”放置时间连长,也是会变质发臭的,在采冷的冬天,在“酒肉”不易腐臭的季节里,而“朱门酒肉”却“臭”了,这更足以说明朱门“酒肉”之多,摆放的时间之长,更能揭露封建帝王的奢侈,更能衬托百姓之苦,更能显示当时阶级对立、贫富悬殊、危机严重的社会现实。
两篇短文都认为,“酒不存在腐烂发臭的可能,酒是愈陈愈香不会腐臭”。这种看法更是主观臆断。据史料反映:中国的白酒(即蒸馏酒)起源很晚。有认为白酒起源于唐代的,但因论据不足。故不可信;而据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确切记载,中国的白酒应起源于元代。《本草》日:“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创始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这就是说,唐宋时代还没有经过蒸馏的高度白酒,只有一种形似今天的醪糟酒,因其颜色浑浊、发黄,故多称黄酒。这种酒易变质,不宜长期保藏。所以,古代一般选用冬天酿酒。夏天酿造的酒要尽快喝掉或卖掉,否则,就會变质发臭。因此,在古代的文献中,经常会出现“酒败”“酒酸”的说法。如《孙子新书》:“楚庄攻宋,厨有臭肉,樽有败酒,而三军有饥色。”“败酒”就是指腐败变臭的酒。又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著,然不售(酒卖不出去),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问长者扬倩,倩曰:‘汝狗猛耶!’”“‘酒酸”全是因为他家养的一条恶犬造成的。上述文献说明,唐宋以前的酒,变质发臭是常有的事。因此,杜甫之“朱门酒肉臭(变质腐臭)”,完全符合历史事实。
两位吴先生所谓的“豪门大宅内不可能整天臭气熏天”,这完全是一种望文生义式的曲解。显然,诗人杜甫在这里只是对封建权贵、势力、奢华生活的一种讥讽和鞭挞,在表达手法上只是运用了比喻、夸张、对比的修辞手法而已。这就好比令人说“铜臭”是一个道理。我们岂能认为那钱就真是臭的呢?
另外,两位吴先生还引用《汉语大字典》中关于“臭”的两个义项。显然,第一个义项①“气味的总称”,该义项自然包括了“臭味”之义。这正说明了“臭”字,不止有香味义,且有臭味义在内。就在《汉语大字典》“臭”字的这一词条里,还有②“秽恶难闻的气味。《玉篇·自部》:‘臭,恶气息。”③“腐败、朽坏。《书·盘庚中》:‘若乘舟,汝弗济,臭厥栽。’孔(安国)传:‘如水在水中流,不渡臭败其所载物。’孔颖达疏:‘内败则臭,故以臭为败。’”可见,两昊先生的看法是以叶障目,只见“香”用,不见“臭”义。
其实,汉语词汇史的知识告诉我们,早在上古时期,“臭”字已开始引申为“难闻的气味”了。如《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藐,十年尚犹有臭。”孔颖达《左传正义》:“虽积十年,尚犹有臭气。香气尽而臭气存。”另外,他还说:“既谓善气为香,故专以恶气为臭”。大约到战国末期,“臭”字就转指“臭气”了。在唐代诗人杜甫的笔下,“臭”字的“臭气”常用义已经固定下来了。杜甫诗中用了3次“臭”字,除“朱门”句外,另外两次也都是用来表示“恶臭”之义。《遣闷》诗:“妖孽关东臭,兵戈陇右疮。”杨伦《杜诗镜铨》注:“何云:臭即恒温所谓‘遗臭’。”《驱竖子摘苍耳》:“富家厨肉臭,战地骸骨白。”这是一联对仗句式。“臭”和“白”词性相对,“臭”显然不是表示“气味”的名词。
最后,何文以《周易》中的文句“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昊文以今天粤语俗话中所说的“兰花臭,就是兰花味。广东的一种草,即臭草,有人称之为香草”,各自证明“酒肉臭”的“臭”是好的气味,可释为“飘香”,遮也显得牵强。因为“其臭如兰”“兰花臭”中的“臭”释为“香”,不是“臭”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语境决定的。“臭”跟“兰花”连用,当然是可解释为“香”义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朱门酒肉臭”的“臭”字也只是“香味”义了。很显然,此“臭”非彼“臭”,我们万不可如此套用。
另外,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来看。杜甫诗句中的“酒肉臭”也不应该简单解释为“酒肉飘香”。两篇短文的理解,不但不符合杜诗的原意、不能反映杜甫所处的由盛及衰时代的社会实际,而且也使诗句本应表现出的那种对社会的愤懑、贫富对比的意味也大打折扣,减弱了全诗原有的那种强烈的艺术表达效果。
总之,“朱门酒肉臭”中的“臭”,不应该读xiu,也不应简单理解为“气味”“香味”,而应读chou,应理解为“香”的反义词。我认为“朱门酒肉臭”的本意应为朱门酒肉腐败变臭。“臭”字在该诗句中应解释为酒肉腐烂、发出不好闻的气味:义即恶臭(xiu)。
关键词:酒肉臭;音读:义证
《语文知识》在1991年第2期,刊登了何兆同志所写的《为“朱门酒肉臭”正义》一文,《汉字文化》在2006年第1期。刊登了吴生、吴燮煦两先生《“朱门酒肉臭”的“臭”字应如何解释》一文。两篇短文都一致认为:“‘朱门酒肉臭’的原意应为朱门酒肉飘香,‘臭’牢在此处的用法应是指酒肉的气味,即香味。”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提出拙见,与上述两文的作者商榷。
两篇短文都不同地将“臭”义解释为“香味”,他们的理由是:酒内在寒冷的天气是不可能腐臭的,酒不存在腐烂发臭的可能,豪门大宅不可能让腐烂发臭的气味弥漫大院、甚至飘出朱门大宅之外,且有《汉语大字典》为证,有《周易》、粤方言为证。若凭上述几大理由来证明“朱门酒肉臭”的“臭”字,就是气味(香气)义,我认为是偏颇、错误的。他们的看法,看似有理,实则大谬。因为两文对“臭”字的理解缺乏应有的历史观,同时也违反了语言的社会性原则。
何文说:“此诗是天宝十三年十一月写作的,酒内在这种寒冷天气中是不可能腐臭的。从‘路有冻死骨’一句可看出天气的寒冷。既然天寒地冻‘冻死人’,就不可能有‘酒肉腐臭’。”初看上述观念,似乎有一定道理。但只要稍加分析,就不难看出牵强附会的痕迹。据一般常识知道,“肉”在寒冷天气中不容易腐臭,但不是“不可能腐臭的”;再冷的天气,如果将“肉”放置时间连长,也是会变质发臭的,在采冷的冬天,在“酒肉”不易腐臭的季节里,而“朱门酒肉”却“臭”了,这更足以说明朱门“酒肉”之多,摆放的时间之长,更能揭露封建帝王的奢侈,更能衬托百姓之苦,更能显示当时阶级对立、贫富悬殊、危机严重的社会现实。
两篇短文都认为,“酒不存在腐烂发臭的可能,酒是愈陈愈香不会腐臭”。这种看法更是主观臆断。据史料反映:中国的白酒(即蒸馏酒)起源很晚。有认为白酒起源于唐代的,但因论据不足。故不可信;而据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确切记载,中国的白酒应起源于元代。《本草》日:“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创始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这就是说,唐宋时代还没有经过蒸馏的高度白酒,只有一种形似今天的醪糟酒,因其颜色浑浊、发黄,故多称黄酒。这种酒易变质,不宜长期保藏。所以,古代一般选用冬天酿酒。夏天酿造的酒要尽快喝掉或卖掉,否则,就會变质发臭。因此,在古代的文献中,经常会出现“酒败”“酒酸”的说法。如《孙子新书》:“楚庄攻宋,厨有臭肉,樽有败酒,而三军有饥色。”“败酒”就是指腐败变臭的酒。又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著,然不售(酒卖不出去),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问长者扬倩,倩曰:‘汝狗猛耶!’”“‘酒酸”全是因为他家养的一条恶犬造成的。上述文献说明,唐宋以前的酒,变质发臭是常有的事。因此,杜甫之“朱门酒肉臭(变质腐臭)”,完全符合历史事实。
两位吴先生所谓的“豪门大宅内不可能整天臭气熏天”,这完全是一种望文生义式的曲解。显然,诗人杜甫在这里只是对封建权贵、势力、奢华生活的一种讥讽和鞭挞,在表达手法上只是运用了比喻、夸张、对比的修辞手法而已。这就好比令人说“铜臭”是一个道理。我们岂能认为那钱就真是臭的呢?
另外,两位吴先生还引用《汉语大字典》中关于“臭”的两个义项。显然,第一个义项①“气味的总称”,该义项自然包括了“臭味”之义。这正说明了“臭”字,不止有香味义,且有臭味义在内。就在《汉语大字典》“臭”字的这一词条里,还有②“秽恶难闻的气味。《玉篇·自部》:‘臭,恶气息。”③“腐败、朽坏。《书·盘庚中》:‘若乘舟,汝弗济,臭厥栽。’孔(安国)传:‘如水在水中流,不渡臭败其所载物。’孔颖达疏:‘内败则臭,故以臭为败。’”可见,两昊先生的看法是以叶障目,只见“香”用,不见“臭”义。
其实,汉语词汇史的知识告诉我们,早在上古时期,“臭”字已开始引申为“难闻的气味”了。如《左传·僖公四年》:“一薰一藐,十年尚犹有臭。”孔颖达《左传正义》:“虽积十年,尚犹有臭气。香气尽而臭气存。”另外,他还说:“既谓善气为香,故专以恶气为臭”。大约到战国末期,“臭”字就转指“臭气”了。在唐代诗人杜甫的笔下,“臭”字的“臭气”常用义已经固定下来了。杜甫诗中用了3次“臭”字,除“朱门”句外,另外两次也都是用来表示“恶臭”之义。《遣闷》诗:“妖孽关东臭,兵戈陇右疮。”杨伦《杜诗镜铨》注:“何云:臭即恒温所谓‘遗臭’。”《驱竖子摘苍耳》:“富家厨肉臭,战地骸骨白。”这是一联对仗句式。“臭”和“白”词性相对,“臭”显然不是表示“气味”的名词。
最后,何文以《周易》中的文句“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昊文以今天粤语俗话中所说的“兰花臭,就是兰花味。广东的一种草,即臭草,有人称之为香草”,各自证明“酒肉臭”的“臭”是好的气味,可释为“飘香”,遮也显得牵强。因为“其臭如兰”“兰花臭”中的“臭”释为“香”,不是“臭”本身决定的,而是由语境决定的。“臭”跟“兰花”连用,当然是可解释为“香”义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朱门酒肉臭”的“臭”字也只是“香味”义了。很显然,此“臭”非彼“臭”,我们万不可如此套用。
另外,从语言的社会性原则来看。杜甫诗句中的“酒肉臭”也不应该简单解释为“酒肉飘香”。两篇短文的理解,不但不符合杜诗的原意、不能反映杜甫所处的由盛及衰时代的社会实际,而且也使诗句本应表现出的那种对社会的愤懑、贫富对比的意味也大打折扣,减弱了全诗原有的那种强烈的艺术表达效果。
总之,“朱门酒肉臭”中的“臭”,不应该读xiu,也不应简单理解为“气味”“香味”,而应读chou,应理解为“香”的反义词。我认为“朱门酒肉臭”的本意应为朱门酒肉腐败变臭。“臭”字在该诗句中应解释为酒肉腐烂、发出不好闻的气味:义即恶臭(x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