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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规范.新条例宣告了“拆迁时代”的终结,开启了全新的“征收时代”。但是,既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上征收与拆迁问题自然不在其视野之内,但城市扩张带来的拆迁,绝大多数却是在集体土地上发生。法律的严重滞后,也是导致血拆得不到遏制的主因。显失公平的耕地补偿标准、同地不同价的差别待遇、农民维权途径不畅通成为冲突频发的引擎。所以,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也是亟待进行的,本文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