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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淮北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淮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淮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