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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增势明显且危害加大,亟须法律规制。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刑法》中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罪名,入罪标准主要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可以借鉴刑事手段进行规制。但在具体刑事规制中,尚存认识障碍,包括"社会秩序通常并不包含网络空间秩序""网络空间秩序混乱的危害性不及现实社会秩序混乱";以及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定量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实际障碍。对此,本文引入"双层社会"理论,意在说明当前网络空间俨然已具备"公共场所"的功能和属性,网络空间秩序应成为社会秩序的一种,也应纳入刑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