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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建立的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探讨了省市级对县(区)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的审批机制,以及省市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更新方法。通过对更新审批机制的研究,提出了利用日常预变更审批和年度变更相结合的变更模式,实现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变更的及时准确,和农村土地变更调查的"月清季累",同时确保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