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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独特的心灵世界里。心灵世界的不同使人的生活可划分为法律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宗教的生活。比较法律的生活和道德的生活,揭示其人生意义而非社会功能,可以从另一角度反省什么是人性化的制度。法律的生活和道德的生活存在内在矛盾,这种矛盾就是理性与情感、公正与和谐的矛盾。克服和协调这种矛盾应当是现代法治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吸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