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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嵩明县被推到了“非法集资“的风口浪尖。将其拉下水的是嵩明县近几个月来推行的一种“融资”新方式,该县政府委托当地一家信托机构发行融资产品,该产品收益权归县工会所有,工会则组织公职人员自愿认购,每次投资期为期三年,利率为10%。网友称,嵩明县各个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接到单位领导任务,每人要完成最低2.5万元的“融资”任务。资金用于支持县里产业聚集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