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电话通知到案是否构成自动投案

来源 :魅力中国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tt01478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侦查人员掌握犯罪嫌疑人信息后,经常以电话通知的形式让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是否构成自动投案,是否符合自首的条件引发了广泛的争议。笔者希望通过探讨该问题,厘清电话通知到案的性质,也让社会更加关注司法工作的规范以及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其他文献
如何保障医院医疗设备的完好性以提高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成了医院医疗设备科学化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那种片面注重设备故障发生后的修理,应该说是一种被动方式,而留意观察设备
基于密度聚类的思想,提出了一种改进的K—means算法。算法吸取密度聚类算法的优点,利用对象的t-邻域密度作为选择初始聚类中心点的条件.选出较优的初始中心点,从而得到较好的聚类
在制作教学演示型多媒体课件时,经常需要将教学过程的操作步骤及鼠标的移动轨迹、点击等通过电脑屏幕抓取下来,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文件。学生通过自主观看此类文件,可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