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反思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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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美国、欧盟、日本因其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而被世界公认为食品最安全的国家和地区。欧盟建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先进经验尤其值得我国借鉴,其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其保障制度。由于篇幅所限,下面从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障制度角度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如何完善进行一定的探讨。
  关键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保障制度
  作者简介:詹慧文,湖南省益阳市科技局,食品工程师,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方向: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检测与质量控制技术、诉讼法学。一、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保障制度简介
  食品安全监管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监管,即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免受伤害,保证食品安全的主要技术参数,即对食品生产到销售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技术参数要求。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和国际食品法典是当前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实现这些先进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加工行业中实施许多相关保障制度如ISO、HACCP、GMP、SSOP等体系。近些年,世界各国发生许多食品安全事件,在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的保障上面临巨大的挑战。于是许多国家在积极推行这些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免受危害。
  (一)ISO体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英文简称ISO。在国际标准体系中涉及到食品安全标准保障的体系主要包括ISO9000和ISO14000。
  1.ISO9000体系
  该体系内容主要由ISO/TC176技术委员所制定,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质量目标方针制定和质量控制程序的建立,实施该体系能确保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提高在行业中竞争力。在食品企业中实施该体系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有利于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和改善企业文化,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和扩大市场份额,有利于保障食品的质量。该体系有五个主干标准包括ISO90001:概述整个体系框架和基本原则,为选用那个标准提供指导;ISO9004-1重点说明企业内部质量体系组成要素如管理职责等;ISO9001、ISO9002、ISO9003主要说明企业外部的质量如何保证规定相关标准。
  ISO9000体系内容全面、广泛,其强调六个方面的内容:企业管理层参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文件的完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纠偏和预防措施;定期进行体系审核和质量监督;企业所有员工都要的参与质量管理和岗前操作培训;企业文化不断提升。该体系应用在食品企业中,能明确企业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各工作岗位在质量方面的职责,能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能适应社会各界的需要。
  2.ISO14000
  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ISO/TC207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一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括14001到14100共100个号。其主干标准是ISO14001,它是认证环境管理体系的依据。实施ISO14000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实施的环境行为,以减少污染、节约资源、提高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对于食品企业而言,通过ISO14000认证,才能被发达国家市场所认可。
  (二)良好生产规范(GMP)
  良好生产规范英文简称GMP,是食品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的措施。GMP为保证食品符合安全标准对企业有四个方面要求:生产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生产过程要科学合理;质量管理要有序完善;检测系统要科学严谨。GMP的有效实施能提供科学综合型食品生产标准,有助于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对原料到包装的每一环节要求更加严格;有助于企业积极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来保证食品安全;有助于食品监管机构开展食品生产的监管工作;有助于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三)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英文简称SSOP,是对GMP规范的一般规定进行落实的程序即GMP规范的实施细则。为了落实GMP的相关规定,食品企业建立SSOP作业文件指导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可以采取那些措施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持整个加工环境卫生,来消除在生产中不良的因素,使生产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SSOP程序提供许多在工厂中可以使用的卫生控制程序,为日常检测建立了基础,对可能发生导致产品不合格的情況,做出预防计划,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控制,SSOP程序的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生产中适用水和冰要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接触表面要符合检测指标;防止生产中可能导致的交叉污染;洗手,手消毒控制程序和卫生设施的维护程序;避免外来污染物导致不良后果;化学物品的规范管理;加工食品人员健康状况的要求;昆虫与鼠类的消灭控制程序。正确合理的使用SSOP程序在控制危害方面将取得很好的效果。食品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法规建立SSOP文件。
  (四)HACCP体系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英文简称HACCP,即危害分析(HA)和关键控制点监控(CCP),是以GMP和SSOP为前提条件,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对食品状况进行全面分析,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控制体系。HA指的是对食品生产过程每个步骤进行分析,那些因素可能对食品产生危害以及程度大小;而CCP指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将可能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有必要对食品生产中那个步骤进行监控。该体系包括七个原理:危害分析及风险评估;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关键限值;关键控制点监控体系;纠正措施;记录体系;验证程序。
  HACCP体系认证可以形成食品企业、国家、消费者共赢的局面:首先,对企业来说,可以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HACCP体系在企业实施,可以促使企业遵守相关法律;通过体系认证,可以提供进入国际市场机会;可以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感;在同行业中可以提高竞争力;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其次,对国家来说,实施HACCP体系认证,能更有效监管食品企业的生产。最后,对消费者来说,可以更放心食用食品。
  二、HACCP与GMP、SSOP及ISO9000的关系
  (一)HACCP与ISO9000的关系
  两者联系紧密,相互补充。但是二者又有很大区别:HACCP只在食品行业适用而ISO在各个行业都适用;HACCP强调食品卫生的同时要求防止伤害消费者而ISO则强调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的需求;HACCP主要是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而ISO控制范围更广,不仅要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还要对开发、安装以及服务等其他过程进行控制。
  (二)HACCP和GMP的关系
  两者实施目的都是为了有效保证食品的安全和卫生,但是他们有一定差别:GMP体现的是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生产中实施的普遍原则而HACCP则针对每个食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实施的特殊原则;GMP相对于HACCP来说的内容更全面广泛而HACCP则针对某些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GMP针对食品生产所有环节全面预防可能产生的危害而HACCP则是针对生产中某几个关键环节进行监控预防。
  (三)HACCP和SSOP体系的关系
  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主要包括三个体系,HACCP以及作为其前提条件:GMP、SSOP。SSOP程序更适合控制一些特殊的食品危害,如一些有关环境和人员因素导致的食品危害。
  三、对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反思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存在其法律的规定与标准体系协调性不足问题。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还需做大量工作,因其配套的法规条例不完善和大量的地方法规条例未颁布。同时进一步的细化食品安全标准的程序,明确制定的主体,加强实施力度。下面就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一)进一步明确对食品添加剂产品的质量管理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常偏重于食品添加剂的用量和使用范围,常常忽略对食品添加剂本身质量的监管。大多数食品添加剂通过化学方法合成的,合成后产品除含有其原料原来一些杂质和有害重金属如铅、镉等外,还含有未彻底合成的残留的副产物或衍生物,其中有些物质可能危害人的身体健康。欧美日等国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管理极为重视,对于其有害重金属和副产物指标的控制与检验相当严格。对食品添加剂产品的质量如何进行监管,在食品安全法的中并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尽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在我国属于化工范围,但其有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为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应将其纳入食品安全法范畴。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只包括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第三十八条,对食品添加剂产品的质量管理也无明确规定。因此,建议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细则予以明确其要求。
  (二)更加严格地控制食品包装材料的质量
  近几年来,我国发生了大量的因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而引发的食品安全纠纷。笔者在帮助许多企业建立HACCP体系时,进行危害分析发现,食品包装材料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很大。尤其现在欧美日等国检测进口国的食品时,直接开始检测包装材料中溶出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及游离单体;潜在有毒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丁基锡、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三聚氰胺、甲醛等;内涂料中的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BADGE)、氯醇等列为可疑致癌物。这一点在食品安全法中相关内容很少并无明确规定。
  (三)直接规定产品检验报告单与检验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
  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检验原始记录在食品安全标准保障制度(ISO、HACCP)实施中有着重要作用,前者是评价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重要依据,而后者是检验追溯制度重要来源。食品安全法并无这两种记录保存期限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明确,以便检验机构有法可依。
  此外,筆者建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增加“监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样和收费”,防止监管部门重复采样和收费。第二十八条建议增加“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四、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完善
  欧盟建立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的相关经验值得借鉴,其设立食品标准体系的重要原则是统一发布、统一实施,即统一由监管机构颁布法规和指令,制定食品安全技术标准,来保证各成员国食品法规和安全标准的一致性。“欧盟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一方面尽可能参照或直接引用CAC、OIE、WHO、FAO等国际先进标准,同时参照各成员国标准。为避免各成员国的不同标准导致多重标准,节约为制订标准所消耗的成本常参考某一成员国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制定”。我国食品相关法律要与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良好的衔接,在相关法律中要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程序、制定主体、制定的实施力度等,从而保障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其标准。
  五、结语
  我国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制度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其保障制度。而完善其标准体系的工作要从如下三方面入手:建立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加强研究和借鉴世界先进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地发展食品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参考文献:
  [1]Joseph A.Levitt.FDA’s Foods Program.Foodand Drug Law Journal,2001,56 Food DrugL.J.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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