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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大庆
嘉 宾:李国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
张 艳(博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
科技界流传着一个新词:垃圾专利。垃圾专利是说许多研究单位、课题组或个人对外宣称申请了多少多少件专利,而这些“专利”只是经过“申请”这一道手续,能否被授权、能否应用于生产、能否为别人购买都是无所谓的。专利申请人申请“垃圾专利”的目的只有一个:彰显自己成果的“创新性”。
专利,本来是许多科技工作者梦寐以求的成果,一旦被国家授权,就表明了自己研究成果的新颖性、创造性。然而,当“专利”一词同“垃圾”一词结合后,便成为要丢弃之物,无用之物。一个研究机构如何防止产生“垃圾专利”?在这方面,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进行了探索。
为什么把“垃圾”和“专利”连在一起
主持人:李所长,“垃圾专利”一词我们以前较少听说。最近在几次会议上听您谈到这个词。按一般人的理解,既然是专利肯定就有所创新,或者是一个新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或者是外观设计有新意。那您为什么把“垃圾”一词同“专利”一词连在一起呢?
李国杰: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加强战略的谋划,其中包括专利战略的谋划。现在我国科技界由于种种原因,在进行各种评比、鉴定时又多了一个“硬”指标:申报的专利数量。我以为,专利申请的多未必是好事。从宏观来讲,专利申请多一点是好事情,可具体到某一个单位、某一个人,申请的专利越多,不一定贡献就越大。计算所现在每年约有100多项专利申请,每项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再到维护,大约需要10万元。如果我们有几千项专利,前后差不多就得花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这笔钱从哪来?那些没有转化为生产力的或者没有人购买的专利,浪费了国家的大量钱财,你说它不是“垃圾”又是什么?
张 艳:目前,我国三种专利申请的平均授权比例尽管已超过50%,但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比例大约为27%,其中,国内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授权的比例不到20%,也就是说,大约是每10件的申报的发明专利中只有不到2件能被授权。所以我们常从媒体上看到报道,某个科研项目结束时,申请了多少多少专利,其实,其中的大部分能不能被授权,能不能在生产中应用都还是个问号。排除专利申请时一些其他策略性的考虑,如一些迷惑竞争对手的申请、一些储备性的申请等等,那些不能被授权并获得实际应用的专利申请就如同“垃圾”一样。
专利申请需要事先谋划分析
主持人:我知道,计算所有一个“知识产权办公室”。在一般人看来,一个研究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至多也就是为所里的科研工作准备一些专利方面的文件,对所里的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统计,处理某些专利纠纷等事务性管理工作。那么,计算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李国杰:上面提到的这些工作,计算所知识产权办公室都要做,但又远远不止这些。同许多单位的类似机构相比,我觉得计算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试着做一些专利的谋划工作。
现在很多科研人员要申请专利,都是在项目完成后,从成果里找,觉得这项可以申请专利就报给国家专利局。专利局审批一下,满足专利局授权条件就通过了,不满足就打回去了。原来我们计算所的专利申请工作也是这样。但是我们现在做专利工作,是力争在做项目之前,比如做芯片之前就把原来已有的相关技术和专利“扫描”一遍,看看在什么地方能够产生专利,什么地方我们必须占领。心里先有个谱。如果还是泛泛地申请那种“条条大路通罗马”的专利根本就没用,你从这边走,他却可以从那边行。
张 艳:现在,计算所的一些课题组人员在进行研究之前,或在研究过程中,有时会主动找到我们,进行专利分析。我们会和研究人员在一起商量研究,这个项目目前哪些技术环节已经有了专利,哪些地方可能产生新技术,并可申请专利,哪些专利申请得有意义,而哪些成果即使申请了专利也会成为“垃圾专利”。我们会对已有专利的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我们将要做的创新活动进行可专利性的分析。从我们计算所的情况来看,我们部门知识产权办公室就是要为所里的科研提供专业服务,它有点像专业服务公司。
在这方面,有些国外机构、单位就做的比较好。像美国斯坦福等一些大学里一类技术许可办公室,它主要是做专利的申请评估、许可、实施及转让工作。我国台湾省的工研院也明确要求其下属研究所在科研立项前有专利分析报告。这样在专利申请上就能站得高,看得远,杜绝“垃圾专利”的出现。
在专利战略方面,日本就做得比较到位。2002年7月3日,日本政府在知识产权战略会议上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知道,美国人申请了许多专利,相对而言,这些专利更偏重于基础方面,而日本人经过分析,制定了自己的专利战略:它围绕着美国的那些基础性的专利申请了许多外围专利,你要用美国人的专利,就多半会用上我的这些外围专利:另外,日本人也通过这些外围专利提高了和美国人进行专利谈判的筹码。
主持人:张博士,我注意到,你刚才提到你们进行专利分析时会探讨哪些专利申请得有意义,这话怎样理解?
张 艳:按说,申请专利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发明,使其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专利申请得有意义,需要从单件专利的质量保证和整体布局上考虑。单件专利的质量保证旨在提高每件专利的含金量,有时,有的人申请了专利,其专利也被专利局授权,但这项专利并没有完全保护住自己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差,就是专利保护出现漏洞的一个重要原因。或者,申请的专利“散”,很容易被别人绕过去。专利布局有很多学问,既要考虑战略上的整体谋划,落实到每件专利,又要保证每件专利的质量,甚至是一些迷魂性的假“垃圾专利”。国内外已经出现了不少绕过某项专利而照样能进行某种产品生产的事例。
宣传专利意识最重要
主持人:通过你们的介绍,我们才知道申请专利中也有许多的“奥妙”。知识产权办公室成立已有一年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工作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张 艳:我觉得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和加强专利意识的问题。一年来,除了提供专利分析、评估外,计算所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重点就是向所内一线科研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知识的宣传。
应该说,目前我国的科研人员还是有一定的专利意识的。但其中大多数人的专利意识不清晰或不完全。现在还不能说我国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是一种自觉行为。比如一些人申请专利只是应付差事,其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研究的课题成果更“耀眼”,更显“创新性”,项目鉴定、验收或报奖时更能获得某些专家的认可。至于能不能授权,能不能有效保护,那都是次要的。
现在很多单位申请的专利技术都是由研究生完成的。项目结题时,课题组把专利申请递了上去。一般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周期较长,平均三年左右。等两三年后专利局通知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时,有的研究生早已毕业,而课题组的其他人员又不了解具体情况,因而也就草草应付或不了了之。
一些科研人员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写法也不清楚,缺乏判断什么是一件好专利的能力,同时也不太善于与专利代理人沟通,造成由别人写没写明白,由自己写又写不到位,最常见的是把自己的论文或技术报告改头换面当成了专利文件
我们在所内的各种会议上向专家们宣讲,知识产权观念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要提高。知识产权就是财产,是智慧财产,要像对待你的钱一样对待知识产权。
嘉 宾:李国杰(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
张 艳(博士、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
科技界流传着一个新词:垃圾专利。垃圾专利是说许多研究单位、课题组或个人对外宣称申请了多少多少件专利,而这些“专利”只是经过“申请”这一道手续,能否被授权、能否应用于生产、能否为别人购买都是无所谓的。专利申请人申请“垃圾专利”的目的只有一个:彰显自己成果的“创新性”。
专利,本来是许多科技工作者梦寐以求的成果,一旦被国家授权,就表明了自己研究成果的新颖性、创造性。然而,当“专利”一词同“垃圾”一词结合后,便成为要丢弃之物,无用之物。一个研究机构如何防止产生“垃圾专利”?在这方面,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进行了探索。
为什么把“垃圾”和“专利”连在一起
主持人:李所长,“垃圾专利”一词我们以前较少听说。最近在几次会议上听您谈到这个词。按一般人的理解,既然是专利肯定就有所创新,或者是一个新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或者是外观设计有新意。那您为什么把“垃圾”一词同“专利”一词连在一起呢?
李国杰: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人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加强战略的谋划,其中包括专利战略的谋划。现在我国科技界由于种种原因,在进行各种评比、鉴定时又多了一个“硬”指标:申报的专利数量。我以为,专利申请的多未必是好事。从宏观来讲,专利申请多一点是好事情,可具体到某一个单位、某一个人,申请的专利越多,不一定贡献就越大。计算所现在每年约有100多项专利申请,每项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再到维护,大约需要10万元。如果我们有几千项专利,前后差不多就得花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这笔钱从哪来?那些没有转化为生产力的或者没有人购买的专利,浪费了国家的大量钱财,你说它不是“垃圾”又是什么?
张 艳:目前,我国三种专利申请的平均授权比例尽管已超过50%,但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比例大约为27%,其中,国内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授权的比例不到20%,也就是说,大约是每10件的申报的发明专利中只有不到2件能被授权。所以我们常从媒体上看到报道,某个科研项目结束时,申请了多少多少专利,其实,其中的大部分能不能被授权,能不能在生产中应用都还是个问号。排除专利申请时一些其他策略性的考虑,如一些迷惑竞争对手的申请、一些储备性的申请等等,那些不能被授权并获得实际应用的专利申请就如同“垃圾”一样。
专利申请需要事先谋划分析
主持人:我知道,计算所有一个“知识产权办公室”。在一般人看来,一个研究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至多也就是为所里的科研工作准备一些专利方面的文件,对所里的专利申请进行登记、统计,处理某些专利纠纷等事务性管理工作。那么,计算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有哪些?
李国杰:上面提到的这些工作,计算所知识产权办公室都要做,但又远远不止这些。同许多单位的类似机构相比,我觉得计算所的知识产权办公室的最大不同在于它是试着做一些专利的谋划工作。
现在很多科研人员要申请专利,都是在项目完成后,从成果里找,觉得这项可以申请专利就报给国家专利局。专利局审批一下,满足专利局授权条件就通过了,不满足就打回去了。原来我们计算所的专利申请工作也是这样。但是我们现在做专利工作,是力争在做项目之前,比如做芯片之前就把原来已有的相关技术和专利“扫描”一遍,看看在什么地方能够产生专利,什么地方我们必须占领。心里先有个谱。如果还是泛泛地申请那种“条条大路通罗马”的专利根本就没用,你从这边走,他却可以从那边行。
张 艳:现在,计算所的一些课题组人员在进行研究之前,或在研究过程中,有时会主动找到我们,进行专利分析。我们会和研究人员在一起商量研究,这个项目目前哪些技术环节已经有了专利,哪些地方可能产生新技术,并可申请专利,哪些专利申请得有意义,而哪些成果即使申请了专利也会成为“垃圾专利”。我们会对已有专利的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我们将要做的创新活动进行可专利性的分析。从我们计算所的情况来看,我们部门知识产权办公室就是要为所里的科研提供专业服务,它有点像专业服务公司。
在这方面,有些国外机构、单位就做的比较好。像美国斯坦福等一些大学里一类技术许可办公室,它主要是做专利的申请评估、许可、实施及转让工作。我国台湾省的工研院也明确要求其下属研究所在科研立项前有专利分析报告。这样在专利申请上就能站得高,看得远,杜绝“垃圾专利”的出现。
在专利战略方面,日本就做得比较到位。2002年7月3日,日本政府在知识产权战略会议上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同年11月27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政府制定的《知识产权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知道,美国人申请了许多专利,相对而言,这些专利更偏重于基础方面,而日本人经过分析,制定了自己的专利战略:它围绕着美国的那些基础性的专利申请了许多外围专利,你要用美国人的专利,就多半会用上我的这些外围专利:另外,日本人也通过这些外围专利提高了和美国人进行专利谈判的筹码。
主持人:张博士,我注意到,你刚才提到你们进行专利分析时会探讨哪些专利申请得有意义,这话怎样理解?
张 艳:按说,申请专利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技术发明,使其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专利申请得有意义,需要从单件专利的质量保证和整体布局上考虑。单件专利的质量保证旨在提高每件专利的含金量,有时,有的人申请了专利,其专利也被专利局授权,但这项专利并没有完全保护住自己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差,就是专利保护出现漏洞的一个重要原因。或者,申请的专利“散”,很容易被别人绕过去。专利布局有很多学问,既要考虑战略上的整体谋划,落实到每件专利,又要保证每件专利的质量,甚至是一些迷魂性的假“垃圾专利”。国内外已经出现了不少绕过某项专利而照样能进行某种产品生产的事例。
宣传专利意识最重要
主持人:通过你们的介绍,我们才知道申请专利中也有许多的“奥妙”。知识产权办公室成立已有一年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工作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张 艳:我觉得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提高和加强专利意识的问题。一年来,除了提供专利分析、评估外,计算所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工作重点就是向所内一线科研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专利知识的宣传。
应该说,目前我国的科研人员还是有一定的专利意识的。但其中大多数人的专利意识不清晰或不完全。现在还不能说我国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是一种自觉行为。比如一些人申请专利只是应付差事,其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研究的课题成果更“耀眼”,更显“创新性”,项目鉴定、验收或报奖时更能获得某些专家的认可。至于能不能授权,能不能有效保护,那都是次要的。
现在很多单位申请的专利技术都是由研究生完成的。项目结题时,课题组把专利申请递了上去。一般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周期较长,平均三年左右。等两三年后专利局通知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时,有的研究生早已毕业,而课题组的其他人员又不了解具体情况,因而也就草草应付或不了了之。
一些科研人员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写法也不清楚,缺乏判断什么是一件好专利的能力,同时也不太善于与专利代理人沟通,造成由别人写没写明白,由自己写又写不到位,最常见的是把自己的论文或技术报告改头换面当成了专利文件
我们在所内的各种会议上向专家们宣讲,知识产权观念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要提高。知识产权就是财产,是智慧财产,要像对待你的钱一样对待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