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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文化运动逐渐展开和发展,诗歌也迎来了真正的革命。正如胡适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写道[1]:“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又放大的妇人的‘鞋样’,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胡适提倡“明白如话”就是新诗[2],但却忽略了诗歌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本身的艺术性和特殊性。胡适、沈尹默甚至是周作人的诗歌作品都呈现出明显的散文化趋势。很快,诗人们就发现这样的道路不适合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发展,而这时归国的闻一多为新诗带来了鲜活的血液,他提倡的新格律、三美等概念成为当时的诗歌理论中的代表,为之后的新诗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