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长春市建筑工地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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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自2010年4月开展“长春市建设领域用工专项检查”以来,成立2个检查组配备专人专车,协同各区大队,对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用工备案情况、医疗保险办理情况、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检查建筑工地74个418栋,涉及农民工18643人。大部分建筑工地能够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在建筑工地悬挂“不拖欠工资诚信企业告示牌”。并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其中补签劳动合同23779份;补办医疗保险14862人;为1800余名农民工,追缴陈欠工资1418万元;当期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率稳定在95%以上。
   检查中还发现仍然有部分工地存在问题,主要问题是: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医疗保险、部分工人未持证上岗、甚至无开工手续施工的现象,涉及以上问题的工地有:
   1.文苑小区二期2#、3# 施工单位:合肥市华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鲁辉国际城十一区施工单位:吉林新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隆都翡翠湾 施工单位: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4.长春市重点安置回迁小区(四间小区)施工单位:吉林万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吴中印象施工单位:吉林省惠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共5工地48个栋号,涉及农民工2350人。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以上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分别进行了行政罚款,累计下达罚款80万元。并将情况汇总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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