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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监所检察部门在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促进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维护监管场所的改造秩序,保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有关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以及办理又犯罪案件、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面均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基层院的监所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的问题,致使监所检察工作难以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