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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秦简《法律答问》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解释,而是一部法律实务题集。《法律答问》中的“廷行事”也并非成例或判例,而是官府惯例。《法律答问》中的比也并非决事比,而是类推之意。《法律答问》的内涵并非只限于所谓《法经》六篇,而是具有与出土秦汉律篇相一致的内容。《法律答问》是学吏制度的产物,是法律实务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