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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行业中的各种工程以及项目也都越来越多,在另外一个方面,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的招标工作是为了给建筑行业的各个项目增加宣传力度,以便于获取更高的利润。但是,在目前的情况看来,建筑行业中的招标活动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是以违法、违规招标工作为主,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并且提出向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主要问题
1、前言
建筑单位的招标风险管理是控制成本、提高建筑单位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招标管理过程中,面临着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例如成本控制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及时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使得一些综合实力不高的单位竞标成功,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性产生很大影响。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招标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招标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2、当前建筑单位招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招标管理是建筑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标书,对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关事宜进行确定,选择合适的施工單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验收的过程。招标管理是建筑单位对经营成本进行控制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能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控制,通过招标管理,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对综合实力较高的企业进行选择,从而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在建筑单位招标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风险问题:
2.1招标管理体系不健全
当前建筑单位招标管理过程中,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建筑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方面比较重视,招标过程也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招标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健全的招标管理体系,导致招标管理过程中的很多细节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例如在合同制定、标书拟定等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使得各项工作不能积极落实,最终导致招标风险增大。
2.2监管不严
招标过程的复杂程度较高,项目招标过程应该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投标人进行考核,选优择优,最终促进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招标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则会导致整个招标管理过程的监管不严格,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当行为。例如在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暗箱操作、欺诈漏项,使得整个招标过程形式化,没有积极发挥招标过程的作用,这种现象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比较常见。另外,有的施工单位并没有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条件,但是可以以挂靠的方式进行投标,而有的施工单位夸大自身的资金实力,在投标过程中故意漏报或者不报一些项目价格,压低工程造价,通过一些不正常手段获得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得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3招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比较差
在当前建筑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中,招标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比较差,对整个招标过程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例如建筑单位的招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不高,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出现问题,我国很多建筑单位都是自行编制标书,很多企业的招标人员经验不足,在编制标书的时候不规范,对涉及工程项目的各项内容的编制不全面,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直接影响建筑行业的后期评定与定标,导致招标过程中的风险增大。
2.4监督力度不够
招标过程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制度作为保障,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才能达到招标过程的规范性,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增多,但是依旧表现出“僧多粥少”的现象,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竞争形势下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差异不明晰,则很容易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我国在招标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明确的、完整的监督机制,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会想办法从这些漏洞中获取利益,不利于工程招标的顺利实施,同时还会对工程项目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3、解决对策
3.1健全和完善招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
一是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平台建设。真正实行“管办分离”,解决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二是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减少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干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和工程款直接拨付制度,对未经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予以停止拨付工程款。
3.2规范招投标主体、中介机构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尤其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招标监督规程、投诉处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管理。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对招标人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保障招标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建立统一的投标人信用档案,加强对投标人信用的跟踪和监管严格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尽快出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严格审查评标专家入库资格,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实行评标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制,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将评标效果评估结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3严肃查处工程招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纪违法成本。除判定中标无效、给予罚款等举措外,还可依法限制违法违规者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公示查询系统,统一诚信评价标准、诚信奖惩。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各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记人不良信用档案并公开曝光。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加强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对招标过程进行规范,减少招标过程中的风险。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主要问题
1、前言
建筑单位的招标风险管理是控制成本、提高建筑单位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招标管理过程中,面临着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例如成本控制不到位、风险管理不及时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使得一些综合实力不高的单位竞标成功,对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性产生很大影响。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招标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招标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2、当前建筑单位招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招标管理是建筑单位根据项目需要编制标书,对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关事宜进行确定,选择合适的施工單位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验收的过程。招标管理是建筑单位对经营成本进行控制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能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控制,通过招标管理,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对综合实力较高的企业进行选择,从而不断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在建筑单位招标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风险问题:
2.1招标管理体系不健全
当前建筑单位招标管理过程中,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建筑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方面比较重视,招标过程也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招标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健全的招标管理体系,导致招标管理过程中的很多细节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例如在合同制定、标书拟定等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使得各项工作不能积极落实,最终导致招标风险增大。
2.2监管不严
招标过程的复杂程度较高,项目招标过程应该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投标人进行考核,选优择优,最终促进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招标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则会导致整个招标管理过程的监管不严格,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当行为。例如在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暗箱操作、欺诈漏项,使得整个招标过程形式化,没有积极发挥招标过程的作用,这种现象在我国建筑市场中比较常见。另外,有的施工单位并没有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条件,但是可以以挂靠的方式进行投标,而有的施工单位夸大自身的资金实力,在投标过程中故意漏报或者不报一些项目价格,压低工程造价,通过一些不正常手段获得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得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不达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3招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比较差
在当前建筑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中,招标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养比较差,对整个招标过程的影响也十分严重,例如建筑单位的招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不高,因此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出现问题,我国很多建筑单位都是自行编制标书,很多企业的招标人员经验不足,在编制标书的时候不规范,对涉及工程项目的各项内容的编制不全面,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直接影响建筑行业的后期评定与定标,导致招标过程中的风险增大。
2.4监督力度不够
招标过程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督制度作为保障,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才能达到招标过程的规范性,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增多,但是依旧表现出“僧多粥少”的现象,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十分激烈,在这种竞争形势下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的差异不明晰,则很容易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我国在招标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明确的、完整的监督机制,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会想办法从这些漏洞中获取利益,不利于工程招标的顺利实施,同时还会对工程项目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3、解决对策
3.1健全和完善招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
一是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平台建设。真正实行“管办分离”,解决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二是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减少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干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和工程款直接拨付制度,对未经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予以停止拨付工程款。
3.2规范招投标主体、中介机构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尤其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招标监督规程、投诉处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管理。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对招标人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保障招标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建立统一的投标人信用档案,加强对投标人信用的跟踪和监管严格市场准人和退出制度。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尽快出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行为。严格审查评标专家入库资格,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实行评标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制,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将评标效果评估结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3严肃查处工程招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纪违法成本。除判定中标无效、给予罚款等举措外,还可依法限制违法违规者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公示查询系统,统一诚信评价标准、诚信奖惩。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各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记人不良信用档案并公开曝光。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
4、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要积极加强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对招标过程进行规范,减少招标过程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