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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而且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在实际税负、投资策略和区域等各个方面产生影响。那么外资企业如何在合理商业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税收优惠,通过国际通行的税收筹划工具来增加税收收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