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的效力问题研究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ianchaoguosh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现如今,信息技术持续发展,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广泛渗透,人们生活中对微博、微信、邮件等数据传播媒介进行广泛的使用,电子数据日渐同现代社会很多纠纷信息密切相关,而其中的争议焦点也组成了关键的证明角色。电子证据与其他传统证据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三大诉讼法的修改虽然赋予了电子证据独立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立法目前并未明确规定其独特的证据认定规则。为了对电子证据的效力进行更好的认识,并将其应用于司法实践,可以从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三个方面结合电子证据的特点进行具体探讨。
  关键词:电子证据;认证和规范;效力
  80年代,“电子证据”一词首先出现在西方国家的立法和论著中,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后来被引入我国的证据法领域。作为证据种类职工一种新生的食物,电子证据,始终未被实务界与学术界的重视。到目前为止,其效力和适用性还没有在立法层面上得到明确和系统的确立。
  1电子证据的分类
  1.1根据电子证据的形成分为计算机生成证据、保留证据
  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证据,主要指的是完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证据。其完全根据电脑内部系统自身进行运行,无需任何人为的增加任何因素。这种证据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能对案件事实的客观情况进行精准的证明。电脑保存证据,主要是不仅借助电脑而生成信息,主要是人为完成的,并通过认为录制而形成,为了判断这种证据的效力,有必要考虑是否存在影响输入准确性的因素,这些证据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1.2根据电子证据来源分为原始电子证据、传来电子证据
  原始电子证据具体指电子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原始来源具有直接的可采性和强大的证明力,只要证明其取得途径是合法的即可。传来电子证据具体指它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来源,而是来源于原始的电子证据。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电子证据必须证明与原电子证据一致,否则不能使用,也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1.3根据电子证据证明案件程度分为直接、间接电子证据
  直接电子证据,指可对案件主要事实直接证明的电子证据材料;间接证据,指无法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但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证明主要事实的电子证据材料。想要确定一种证据是直接还是间接证据,需要准确界定,主要取决于能否独立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非表现形式。
  2电子证据效力规范化途径
  2.1通过对收集的主体、内容来规范的电子证据
  因易损性为电子证据的特征,且侦查员、检查员、审判员为收集主体,并按照法定的专业程序和法定手段。“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在司法人员的监督下才能由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电子证据可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提供,然而却并非是收集电子证据的主体,只有经过权威的鉴定,这些证据才能具有证据效力。且收集主体要大于两人,才可以充分保证所收集的电子证据具有精准性。
  因电子设备为电子数据产生、保存以及传输的基础,因此,需要确保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而不被主观因素所影响,在对电子证据进行收集時,需要对收集内容的范围进行明确,其证据的关联性为具体标准,对取证范围进行严格限制,防止出现公民隐私权被遣返的问题。此外,电子证据的产生、传输、保存易损坏,所以需要确保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完整性。一旦遗漏了电子证据内容,就很容易破坏相关的电子证据,甚至也不能重新获取,因此,电子证据内容客观性很重要,可以对案件事实进行真实反映,充分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性,为案件事实的精准反映提供保障。
  2.2通过固定和保全规则对电子证据进行规范
  为了使法官更好的了解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要固定与保全电子证据。第一,在提取电子证据的过程中,要保证完整、准确,不得遗漏任何合法、有效的信息;第二,法官还应当将当事人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依照法定程序交由专门的司法人员保管,不得随意转让和篡改。第三,要充分保证电子证据载体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合理科学的构建起安全的电子存储系统。
  3改进电子证据效力的建议
  3.1明确电子证据的概念
  由于我国学术界对电子证据的定义模糊,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使得法官审理案件的难度加大。用规范的表述界定电子证据的概念,对电子证据的范围进行明确,不但能使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准确地运用电子证据,而且可以使当事人清晰的认识电子证据,确保采集的证据法律效力更强。
  3.2制定完整的电子证据效力认证规则
  电子证据是否有效,需要有明确的认证规则。”首先,合法性的标准,我国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考虑到电子证据的特点,可借鉴《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规定。其次,真实性标准,因依赖性强、容易损坏、高科技性等为电子证据的特点,通常情况下其真实性无法像传统证据一样被很好的确定,其真实性可通过证据保全公证和司法鉴定等确认。最后,关联性标准,需要保证电子证据同案件事实间要有逻辑关系。
  3.3完善电子证据的鉴定制度
  基于电子证据易损性特征,其很容易被人随意的销毁、删除和修改。故此,想要使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更好,提升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则最佳的方式就是对电子证据鉴定制度进行完善,这样能够更好的判定所提供的电子证据是否有效、真实,对案件的主要实施进行证明,从而实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更好维护。
  4结束语
  总体而言,现如今,我国科技持续飞速发展,只有不断完善法律才可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作为证据法体系中的一种新生事物,电子证据存在固有的法律缺陷,加之我国对电子证据没有一定清晰的概念,使用规则也较为模糊,因此,我们需要对国内外先进的电子证据经验进行借鉴,从而使我国电子证据的效力制度更加完善,并合理、科学的用在司法实践、法学研究中去。坚信,在未来,随着我国法律的持续完善,电子证据的效力将会更加完善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邓慧杰.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证据资格认定规则研究[J].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1-11.
  [2]苏志甫.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与判断[J].法律适用,2018(3):25-32.
  [3]聂昭伟.证明力与证据能力规则演变规律探究——我国证据规则立法方向的理性选择[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9(2):33.
  [4]伊鲁.海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规则[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7,28(1):46-51.
其他文献
近年来,全球LTE发展非常迅速。截至2014年9月底,全球4G用户已经达到3.7亿,占全部移动用户的5%。预计到2014年年底,全球4G用户数将达到4亿,较去年新增2亿多户。目前,全球2G用
上海高源服饰有限公司2005年前以外销生产为主,单一跑量,2005年后,转变营销策略,逐渐以内销品牌替代外销生产.随着近几年的工人增资、社保、福利增加,成本上升,倒逼企业继续
生命中有一种感动叫坚持。坚持是一团难以扑灭的熊熊火焰。这团火是希望,鼓起你志在搏击的风帆;这团火是灯塔,坚定你前进航程的方向;这团火是信心,提供你源源不断的能量。它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像我国这样对这个问题存在如此长时间的争论。在争论的过程中,有部门利益驱动等多方因素,但也存在认识角度的问题,特别是简单地把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贷款难等同起来更是一个误区。本文就如何正确看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一种辩证思路,并对如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276.3[文
27岁的访美学者章莹颖在上了一辆陌生人的汽车后失联,在伊利诺伊香槟校区附近被绑架。虽然FBI抓到嫌疑人,但章同学可能已经遇害。近年来,随着中国留学生数量暴增,一系列海外
期刊
当下企业面临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经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升级、劳动力成本上升、自然环境和资源约束等严峻挑战.伴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企业战略进行相应的
一个叫吴庚舜的年轻人,写了一篇关于白居易《长恨歌》的论文,登门求教钱钟书先生。钱先生给予了热心帮助,一字一句地斟酌修改。文章发表前,这位年轻人过意 A young man 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