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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老伴没有生养儿女,为了在行动不便时有个人照料,2008年10月,我们和邻居周虎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协议约定,周虎每月给付我们300元的供养费,并照料我们今后的日常生活及死后丧葬事宜,若去世一人,少给付供养费100元;我们全部去世后,现居住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屋归周虎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