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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权配置,是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1994年推行的以提高"两个比重"为原动力的分税制改革,重塑了央地之间的财政关系,为我国建立起税收法制体系奠定基础。然而分税制改革也显现了地方税体系不健全、政府间事权与税权不匹配等诸多问题,损伤了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本文将税权置于财税法的视角及语境下界定,分别深入探讨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及税收收益权在我国的实践现状,并为税权配置的优化方向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