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副药方闯江湖,死扣“市场”打天下,论据不能证明结论,证实反而证伪,“茅氏逻辑”为天则经济学家们提供了一个不合逻辑的逻辑样本
“王小二很可爱。因为1+1=2、冬天很冷、夏天酷热。所以,王小二是个美丽的姑娘、必须嫁给我。”如此雷人的三段论逻辑,贯串于茅于轼的每一篇“经济学”作文中。
论据爱用常识,一些真理性的常识,最后得出八竿子打不着的结论。其实,结论早就预设。即便如此,论点与预设的结论仍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啼笑皆非。有人将此逻辑称为“茅氏逻辑”。
学术报告“赶场作秀”?
今年3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下简称《报告》)。一时间,其主要观点“国企亏损”、“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国企应退出营利性领域”等迅疾泛滥网络,国企再次成为公众舆沦的标靶。
研究所由茅于轼联合多人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成立,茅为理事长。天则所受包括美国福特基金会在内的国内外多家企业、机构和基金资助,大批主流经济学家云集麾下,包括吴敬琏、张维迎、樊纲、张曙光、盛洪等。盛洪为天则所所长,也是《报告》课题组的总负责,《报告》执行负责人为赵农。
3月份,正好是两会期间,《报告》为代表委员们提供了一个可议的提案,不过记者手头的是《报告》7月12日的修订版。虽然没有比较初版与修订版间的异同,无法对两者的内容给予置评,但这种行为颇让人感到有些奇异——整个报告从起草到完成也才用一年多时间,而从发布到修订完成竟用了4个月,也就是说3月份发布的报告相当不完善,要花4个月时间来修订。这极似商业行为——非得去赶那个集,即使东西不全也非得去赶,这似乎不是学术态度。学术报告的发布不应追求某个时问点、某种观众效应而降低学术报告本身的真实和完善,发布学术报告不应该是一场“娱人表演”。
尽管如此,记者仍本着学术问题学术对待的态度,慎重地对待这份报告。
“理念先行”却未论证严谨
《报告》将国企改革分为“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方式和达到的目的均有不同。其中“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问题。《报告》负责人盛洪曾形象地描述此项改革:“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世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时至今日,“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这个假没前提已被论汪为无稽之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家左大培认为,法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根本没有“虚置”。即使人民不能有效使用所有权,那不过是制度设计的缺陷,可以通过法律进一步完善。
经济学家郎成平更以其特有的激情指出:“所有权没有到位就是那些‘拍脑袋’的学者想出来的。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在全世界哪里都—样,在欧洲、南美洲等都有国家持殷现象,也没有听说哪国有‘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准是所有者?毫无疑问就是国家。”
但随着国有资产数以亿万计的流失、3000万工人下岗,“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过境迁,《报告》很聪明地放弃了“所有权虚置”这个假没,改从成本角度分析了国有企业的效率。《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实际上是亏损的,亏损达1.7万亿元。如果真是如此巨亏,那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就实在没存在的必要。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余斌。 在研读完《报告》后,余斌告诉记者:“天则所的算法独步天下,全球一绝。荒唐也不一以贯之地荒唐,当需要小数字时,用一种荒唐;当需要大数字时,换一种荒唐。天下哪有这种逻辑?”余斌,数学硕士、金融学博士,在本期刊发的余斌专稿中,读者可看到天则报告的算法是如何随心所欲、荒谬无经的。 这种预设结论,带着个人价值取向再去找数据,删削数据使之能为我所用的学术风格,被认为很不可取,甚至可以说是伪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曾参与《报告》的讨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杨帆表示此报告“很有水平”。然而尽管如此,杨帆对《报告》的预设结论也不无看法。下面是记者与杨帆教授的一段对话:
记者:您出席了天则所的《报告》发布会,请问您看过这份《报告》吗? 杨帆:看过啊,都讨论了好几次,开研讨会。我认为这份报告很专业、很有水平,要驳倒它不容易。
记者:水平和专业不敢妄言,但发现一些粗疏。比如,《报告》的前言说“据测算,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则为-6.29%。”在第三章《国有企业的当下表现效率》里却说:“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累计亏损17258.4亿元,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4.39%。”-6.29%和-4.39%,在同一个报告里、根据相同的数据资料、计算相同时间段的“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得出两个不同的数据,是否不太严谨? 杨帆:关于《报告》存在的问题,可以开个研讨会,把天则所的人请来,大家坐下来谈,国资委不是有很多专家吗。这个报告是有点从理念出发,特别是报告负责人盛洪、刘小玄等,向来对国有企业有深恶痛绝之感。 记者:经济学理论有民族性吗?经济学家有没有民族性呢?应不应该有呢? 杨帆:经济学理论没有。它反映的是一般规律,客观规律是普遍存在的规律,我们理应遵守这点。但西方经济学家构建理论体系时,都有前提假设,我们往往忽视了这点。他们有的是无心的,因为在他们的语境中,自然是他们那个社会为前提,约定俗成,有些是成心不说假设的前提,故意误导你。—个人的立场、个人利益、价值取向会影响他的学术方向和选趣向,不存在纯客观的人,但存在客观方法。完全由意识形态所影响的人,就不是做学术了。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各种各样的,国家的、商业资本的,说民族性,该有吧。
从杨帆这番话可以看出,没有任何学术偏见才是一个经济学人该有的态度。杨帆既支持报告的主张,又指出报告是理念先行的产物。同时,不讳言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尽管利益集团也可能是国家,也提醒我们的经济学家在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时,千万不要生搬硬套,人家的理论都有前提,前提就是当下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 关于理念先行,余斌认为:“认为私有制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从理念出发,去寻材料找数据,所以造成它的材 料与结论不相吻合、逻辑不可接洽。”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该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坦承相关数据比较缺乏,大量的数据都是统计年鉴上的,有些来自其他的研究成果以及估算。数据很扎实,即使有错误也是年鉴本身的统计错误,所占比例非常小,也就是百分之几。“某种意义上这个就是我们报告的缺陷问题。”赵农说。
对-4.39%与-6.29%这两个大小直接决定国有企业存亡的数据,历时一年多的研究尚如此不严谨,理念先行的报告主体内容能否严谨得起来?
“国企待遇”遭遇“劫富济贫”
关于国有企业的分配,《报告》中
说:“2004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人均‘劳动者报酬’超过并且越来越高于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2008年的增长尤为显著,分别比私营企业高63%,比非国有企业高36%。”并说国有企业的职工还享有退休福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非货币收入。以此说明,由于国有企业收入过高,拉大贫富差距,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国有企业造成负面社会效益,所以必须私有化。
《报告》进一步比较全国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2006年7月11日,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7万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万元不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即使所列数据和比较没有偏差,也得不出“国有企业业必须私有化”的结论。
因为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低到不合理乃至不可忍受的地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访问中国大陆时曾说过,中国工人目前的平均工资仅为美国工人的4%。仅占当年GDP的11%,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占当年GDP的50%~60%,西方发达国家低通胀的经济增长,是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无私贡献,是中国工人的廉价劳动力,使得西方社会过上了好日子。有专家认为,应当是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提高工资水平来缩小收入差距,国有企业收入高不仅不能成为取消公有制的理由,反更应是发展壮大公有制的道理。这样,才对员工有利。 对于《报告》主持人可能认为的,普遍提高工资不现实,会降低私营企业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辩解,旅美学者薛涌早就给予了回答:
“一个美国的老板在电视上说:‘如果你一提高工人的工资,你的公司就要破产,那只能说明你的企业太缺乏竞争力,根本不应该存在,被淘汰掉对经济有好处。’这话道出了经济发展的宏观真理:如果企业可以靠‘自由’地压低工人的薪水来维持竞争力,这样的企业就会被超低的劳动力成本娇惯坏了,不去考虑提高管理水平和开发新技术,就会永远在低端产业徘徊。同理,中国的经济要真正具有竞争力,中国人就应该变得更贵一些。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除了良好的福利外,中国工人到2010年的平均月薪应该达到4000元左右,发达地区则应该更高,沿海大城市应该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企业支付这样的工资后赚不了钱,这样的企业就应该被淘汰。如果这样的企业不仅不被淘汰,反而成了主流,那么只能说明中国的企业太无能,中国的经济也必将丧失长久的竞争力。”
或许主持《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还认为,国有企业是垄断企业,获取的是垄断利润,私企和非国有企业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他们的利润不足以支撑较高的工资水平和尚可的福利。余斌认为:“竞争不过,那是无能,为什么要削高就低来保护无能。世界上没有非竞争的领域,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就是垄断。没有了国企,垄断照样存在。”
既然有无国企根本不影响垄断的存在与否,《报告》为何要将“国企工资福利高于私企和非国有企业”——特意拿出一个章节的篇幅来论证——作为取消国企的一个重要理由呢?恐怕只有按“茅氏逻辑”才能解释清楚。
“市场偏执”不敌“市场失灵”
《报告》的第五章“国进民退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不仅充斥着“茅氏逻辑”,还溢满主流经济学家对“市场”教条般的偏执。《报告》用山西整治小煤窑和山东钢铁整合两个例子,说明“国进民退”对市场经济环境的破坏,这两个例子在《报告》中多次出现。
山西矿难折磨国人的神经已经十几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而每一起事故都是监管机构的纵容、是政府权力在基层的“失效”、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的结果。这次“国进民退”首先是净化官场,“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中巨额受贿,晋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刘俊文收受有关煤矿负责人巨额贿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在煤矿国有产权转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纷纷落马。第二是清缴各类违法违纪资金。“据山西省煤焦办统计,共达304.14亿元,相当于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三分之一。”最后关停并转,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2012座煤矿被兼并重组。其中,由山西省五大集团兼并重组的煤矿共161座,地方兼并重组为693座。这确实是“国进民退”。 这样的“国进民退”在经济学上是否有意义?对国家、对人民是否有益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资源型产业应该掌握在国家手中,两千多年前的古人也知道这个道理。《盐铁论》就是讨论这个问题,韩国政府同样垄断人参的生产和销售。公共资源的性质决定,谁掌握谁赚钱,即使傻子也照样赚钱。你私有企业现在如何呢?掌握煤炭资源表现如何呢?官商勾结、事故频仍、滥采滥挖、环境污染,整个山西都污染了,GDP还上不去,最后治理环境还得靠政府。那些煤老板都到哪去了?到北京、到上海、到海边买别墅,去山清水秀的地方了。面对污染了的环境,当地老百姓哪儿也去不了,煤老板留给当地的只有害处,这是一个资源的劫难,也是经济的劫难。”
在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向阳时,他说:“企业所有权、控股权都不重要,而要看这个企业的官商勾结程度。美国高盛也是民企,可它与政府勾结紧密。国有企业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商勾结,官商勾结会摧毁所有企业,也会摧毁市场环境。” 两位经济学家的话并不难懂,然而,出具《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不这么看。他们执拗地坚信只要私人的就是好的,维护市场秩序比保障人民生命、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更为重要。“市场”二字就如罩在他们头上的 麾咒,为之生、为之死。诸不知经济学理论中还有“市场失灵”的理论,“市场失灵”恰好是私企煤窑在山西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答案。 下面的举例,是《报告》陷人“茅氏逻辑”的又一典型,即举例未能证明命题的真、反而证伪。
《报告》说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并以“力拓案”为例,说明国有企业的员工也有可能成为跨国资本的商业间谍,从而推断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进一步推论国有企业必须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企业。但《报告》没有说民营或股份制企业就能天然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理由。
有专家认为,“力拓案”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不能用个案来观照一般事物。相对于国企也一样,并不是所有国企都大面积发生了“力拓案”,事实也如此。以个案否定整体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善意可协商的态度。退一步说,国企改为私企焉能保证不发生“力拓案”?用什么来保证?是制度,还是私企人的天性纯洁?
就这个问题,江涌认为,《报告》与其说将国家经济安全交到私企手里,不如说完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国际垄断资本,世界500强,都有自己的商业情报部门,瞄准缺乏防范意识的发展中国家,攫取情报,这是竞争的必然结果。企业所有制的性质不能决定经济安全与否,据我所知,我国私企中很少有商业间谍的概念,更别说有专门的情报部门。庞大的国企谁买得起?还是跨国集团,人家都买下了你,再谈国家经济安全将无从谈起。” 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开始深思,如果绕一大圈,最后还是把“国家经济安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岂不是很冤?
“国家退出”脱节于时代
结论在第卜章,也是《报告》重点。结论就是:“所有以营利为目的行业,不仅是竞争性行业领域,(国企)都应该退出,一些所谓的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控股也未必正确。”尽管既定的结论总要用数据、例证来支撑,否则看上去也不似学术报告,但得出的结论与前面的论述无比牵强。于是,记者请专家予以解惑。
记者:一个国家应不应该有战略性产业,战略性产业适于什么性质的经济体所控制? 杨帆:应该有战略性产业。现在我们当然由国有企业所控制,但要逐步转化。国有企业要减少持股比例,慢慢过渡到股份公司,用股权的办法控制,当然这先要立法。
记者:我注意到,您过去一直主张“以国家力量支持,发展独立知识产权和战略产业”,现在却支持国家以股份制的形式控制战略产业。 杨帆:我一直是这个观点,从来没变过,就是要以国家的力量支持、发展战略产业。 记者:怎么理解? 杨帆:以国家的力量,不是单个国有企业。国家通过立法、企业组织、技术转让、国家采购等多种方法控制企业,不一定非得是股权控制。看哪种方法为国家服务更有效。 杨帆的主张是看哪种方法能更有效地为国家服务,与天则所的为私企而私企的一根筋有所不同。 黄向阳则告诉本刊记者:“天则所这帮人还停留在自由贸易自由竞争时代,现在是国家层面的竞争。过去以‘市场换技术’作为一项国策来执行的教训已经看到,市场失去了,技术没学到,如整个汽车行业遭受重创,彻底被外资接手。国有企业确会导致不公平竞争,但参与国际竞争国有企业又有它的长处。国有企业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差,各国都差不多,日本、德国也是有好有坏。你要责难国企,可你私企并不怎样啊,不是同样没有世界品牌?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硬胜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很没道理。天则所的人是原教旨主义者,硬要改变现实来适应他抄来的理沦。”
黄向阳的意思是,国家层面的竞争需要实力,天则所让国企“自宫”会害了国家,国有企业即使想留在竞争性行业,外资也不会主动给其空间,更没理由主动退出。
记者采访的其他经济学家对《报告》结论的主张皆嗤之以鼻,不录。
“辅助措施”难避“分肥盛宴”
《报告》为国企从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退出提供了什么条件保证呢?有可能成为一次肆无忌惮的“分肥盛宴”吗?其一,报告提出了“修改《宪法》,删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的建议,这项建议留待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们去磨牙。因为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属性决定了此项建议不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再则,就算从经济学角度看“公有制”确实不适应中国的发展,那么还有社会学角度、政治性角度等多种角度。从这些角度看,“公有制”不适应中国倒也未必。
《报告》为国企退出设计了三点“辅助措施”。其曰:“一、根据企业的真实绩效,对经营者给予股权激励,使管理层的企业家才‘能得到正确评价,并使部分优秀的企业家在国有资本退出后还能继续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二、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三、大幅提高政府官员的薪酬,以减轻改革的阻力。”
一、三两条分别针对企业管理层和政府官员,都是落实他们利益的切实保证,管理层给予股权,官员许以高-薪,这不就是官商勾结对国有企业的分肥吗?官商勾结,一般是在私下,怕见光上不得台面,这般“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仅见一例。
第二条是对国企下岗职工的,“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仅此一句惠而不实的空话。下岗职工该享受哪些权益?没说;哪些权益是正当的、哪些权益是不正当的?也没说;既是权益,怎么分成正当的与不正当的?还没说;正当不正当的判断有没有个标准?由谁说了算?就是不说。法律在哪?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在哪儿?也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还没有。什么都没有,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怎么就相信,会有法律而且法律能够保证下岗职工的权益呢? 记者以“在‘明晰产权’口号下造成3000万工人下岗是否违宪”为题电话采访《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赵农以此问题与《报告》无关拒绝回答,挂机。再拨,未接。 记者无奈只得再次连线余斌。 记者:天则所认为,国企不仅应退出竞争领域,就是战略性行业也应退出。您觉得国企退出能不能做到公平,能否量化国有资产、量化后的国有资产怎么才能公平地交到全民手里?有没有成功或失败的先例? 余斌:有先例,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案例,俄罗斯的私有化就是个失败的例子。它成功地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了极少数寡头手中,这极少数寡头以前全是体制内部人,他们利用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可以先行一步。就算能公平地交到人民手上,最终也会被集中。当然,规定股权不能出让是能避免,但不能出让股权,也就失去了瓜分国企的意义。 记者:主流经济学派有个理性经济人的理论,假如全部私有化了,您觉得理性经济人能够理性地承担起公共领域的事务吗?为什么? 余斌:所谓理性,是个人理性,也就是自私自利。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个人的自私行为会达成社会的进步,这个理论早已破产,“囚徒困境”将它彻底摧毁。公共领域的事务只能由政府、国有企业来承担,市场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污染问题是市场失灵的典型例证。资本的特性是追求利润,而治理环境,资本则必然缺乏内在动力。 更有学者认为,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没有学通市场经济学,只不过死扣“市场”二字走江湖,药箱里只有一副药——“市场”,别人不吃,反怪人生错了病,陷入“茅氏逻辑”不能自拔。论据不能证明结论、证实反而证伪、结论没有预见后果,“茅氏逻辑”为他们提供了不合逻辑的逻辑样本,以为这样写出来就是“学术”。
“王小二很可爱。因为1+1=2、冬天很冷、夏天酷热。所以,王小二是个美丽的姑娘、必须嫁给我。”如此雷人的三段论逻辑,贯串于茅于轼的每一篇“经济学”作文中。
论据爱用常识,一些真理性的常识,最后得出八竿子打不着的结论。其实,结论早就预设。即便如此,论点与预设的结论仍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啼笑皆非。有人将此逻辑称为“茅氏逻辑”。
学术报告“赶场作秀”?
今年3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下简称《报告》)。一时间,其主要观点“国企亏损”、“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国企应退出营利性领域”等迅疾泛滥网络,国企再次成为公众舆沦的标靶。
研究所由茅于轼联合多人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成立,茅为理事长。天则所受包括美国福特基金会在内的国内外多家企业、机构和基金资助,大批主流经济学家云集麾下,包括吴敬琏、张维迎、樊纲、张曙光、盛洪等。盛洪为天则所所长,也是《报告》课题组的总负责,《报告》执行负责人为赵农。
3月份,正好是两会期间,《报告》为代表委员们提供了一个可议的提案,不过记者手头的是《报告》7月12日的修订版。虽然没有比较初版与修订版间的异同,无法对两者的内容给予置评,但这种行为颇让人感到有些奇异——整个报告从起草到完成也才用一年多时间,而从发布到修订完成竟用了4个月,也就是说3月份发布的报告相当不完善,要花4个月时间来修订。这极似商业行为——非得去赶那个集,即使东西不全也非得去赶,这似乎不是学术态度。学术报告的发布不应追求某个时问点、某种观众效应而降低学术报告本身的真实和完善,发布学术报告不应该是一场“娱人表演”。
尽管如此,记者仍本着学术问题学术对待的态度,慎重地对待这份报告。
“理念先行”却未论证严谨
《报告》将国企改革分为“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方式和达到的目的均有不同。其中“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问题。《报告》负责人盛洪曾形象地描述此项改革:“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世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时至今日,“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这个假没前提已被论汪为无稽之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家左大培认为,法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根本没有“虚置”。即使人民不能有效使用所有权,那不过是制度设计的缺陷,可以通过法律进一步完善。
经济学家郎成平更以其特有的激情指出:“所有权没有到位就是那些‘拍脑袋’的学者想出来的。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在全世界哪里都—样,在欧洲、南美洲等都有国家持殷现象,也没有听说哪国有‘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准是所有者?毫无疑问就是国家。”
但随着国有资产数以亿万计的流失、3000万工人下岗,“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过境迁,《报告》很聪明地放弃了“所有权虚置”这个假没,改从成本角度分析了国有企业的效率。《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实际上是亏损的,亏损达1.7万亿元。如果真是如此巨亏,那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就实在没存在的必要。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余斌。 在研读完《报告》后,余斌告诉记者:“天则所的算法独步天下,全球一绝。荒唐也不一以贯之地荒唐,当需要小数字时,用一种荒唐;当需要大数字时,换一种荒唐。天下哪有这种逻辑?”余斌,数学硕士、金融学博士,在本期刊发的余斌专稿中,读者可看到天则报告的算法是如何随心所欲、荒谬无经的。 这种预设结论,带着个人价值取向再去找数据,删削数据使之能为我所用的学术风格,被认为很不可取,甚至可以说是伪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曾参与《报告》的讨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杨帆表示此报告“很有水平”。然而尽管如此,杨帆对《报告》的预设结论也不无看法。下面是记者与杨帆教授的一段对话:
记者:您出席了天则所的《报告》发布会,请问您看过这份《报告》吗? 杨帆:看过啊,都讨论了好几次,开研讨会。我认为这份报告很专业、很有水平,要驳倒它不容易。
记者:水平和专业不敢妄言,但发现一些粗疏。比如,《报告》的前言说“据测算,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则为-6.29%。”在第三章《国有企业的当下表现效率》里却说:“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累计亏损17258.4亿元,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4.39%。”-6.29%和-4.39%,在同一个报告里、根据相同的数据资料、计算相同时间段的“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得出两个不同的数据,是否不太严谨? 杨帆:关于《报告》存在的问题,可以开个研讨会,把天则所的人请来,大家坐下来谈,国资委不是有很多专家吗。这个报告是有点从理念出发,特别是报告负责人盛洪、刘小玄等,向来对国有企业有深恶痛绝之感。 记者:经济学理论有民族性吗?经济学家有没有民族性呢?应不应该有呢? 杨帆:经济学理论没有。它反映的是一般规律,客观规律是普遍存在的规律,我们理应遵守这点。但西方经济学家构建理论体系时,都有前提假设,我们往往忽视了这点。他们有的是无心的,因为在他们的语境中,自然是他们那个社会为前提,约定俗成,有些是成心不说假设的前提,故意误导你。—个人的立场、个人利益、价值取向会影响他的学术方向和选趣向,不存在纯客观的人,但存在客观方法。完全由意识形态所影响的人,就不是做学术了。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各种各样的,国家的、商业资本的,说民族性,该有吧。
从杨帆这番话可以看出,没有任何学术偏见才是一个经济学人该有的态度。杨帆既支持报告的主张,又指出报告是理念先行的产物。同时,不讳言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尽管利益集团也可能是国家,也提醒我们的经济学家在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时,千万不要生搬硬套,人家的理论都有前提,前提就是当下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 关于理念先行,余斌认为:“认为私有制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从理念出发,去寻材料找数据,所以造成它的材 料与结论不相吻合、逻辑不可接洽。”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该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坦承相关数据比较缺乏,大量的数据都是统计年鉴上的,有些来自其他的研究成果以及估算。数据很扎实,即使有错误也是年鉴本身的统计错误,所占比例非常小,也就是百分之几。“某种意义上这个就是我们报告的缺陷问题。”赵农说。
对-4.39%与-6.29%这两个大小直接决定国有企业存亡的数据,历时一年多的研究尚如此不严谨,理念先行的报告主体内容能否严谨得起来?
“国企待遇”遭遇“劫富济贫”
关于国有企业的分配,《报告》中
说:“2004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人均‘劳动者报酬’超过并且越来越高于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2008年的增长尤为显著,分别比私营企业高63%,比非国有企业高36%。”并说国有企业的职工还享有退休福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非货币收入。以此说明,由于国有企业收入过高,拉大贫富差距,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国有企业造成负面社会效益,所以必须私有化。
《报告》进一步比较全国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2006年7月11日,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7万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万元不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即使所列数据和比较没有偏差,也得不出“国有企业业必须私有化”的结论。
因为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低到不合理乃至不可忍受的地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访问中国大陆时曾说过,中国工人目前的平均工资仅为美国工人的4%。仅占当年GDP的11%,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占当年GDP的50%~60%,西方发达国家低通胀的经济增长,是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无私贡献,是中国工人的廉价劳动力,使得西方社会过上了好日子。有专家认为,应当是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提高工资水平来缩小收入差距,国有企业收入高不仅不能成为取消公有制的理由,反更应是发展壮大公有制的道理。这样,才对员工有利。 对于《报告》主持人可能认为的,普遍提高工资不现实,会降低私营企业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辩解,旅美学者薛涌早就给予了回答:
“一个美国的老板在电视上说:‘如果你一提高工人的工资,你的公司就要破产,那只能说明你的企业太缺乏竞争力,根本不应该存在,被淘汰掉对经济有好处。’这话道出了经济发展的宏观真理:如果企业可以靠‘自由’地压低工人的薪水来维持竞争力,这样的企业就会被超低的劳动力成本娇惯坏了,不去考虑提高管理水平和开发新技术,就会永远在低端产业徘徊。同理,中国的经济要真正具有竞争力,中国人就应该变得更贵一些。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除了良好的福利外,中国工人到2010年的平均月薪应该达到4000元左右,发达地区则应该更高,沿海大城市应该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企业支付这样的工资后赚不了钱,这样的企业就应该被淘汰。如果这样的企业不仅不被淘汰,反而成了主流,那么只能说明中国的企业太无能,中国的经济也必将丧失长久的竞争力。”
或许主持《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还认为,国有企业是垄断企业,获取的是垄断利润,私企和非国有企业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他们的利润不足以支撑较高的工资水平和尚可的福利。余斌认为:“竞争不过,那是无能,为什么要削高就低来保护无能。世界上没有非竞争的领域,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就是垄断。没有了国企,垄断照样存在。”
既然有无国企根本不影响垄断的存在与否,《报告》为何要将“国企工资福利高于私企和非国有企业”——特意拿出一个章节的篇幅来论证——作为取消国企的一个重要理由呢?恐怕只有按“茅氏逻辑”才能解释清楚。
“市场偏执”不敌“市场失灵”
《报告》的第五章“国进民退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不仅充斥着“茅氏逻辑”,还溢满主流经济学家对“市场”教条般的偏执。《报告》用山西整治小煤窑和山东钢铁整合两个例子,说明“国进民退”对市场经济环境的破坏,这两个例子在《报告》中多次出现。
山西矿难折磨国人的神经已经十几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而每一起事故都是监管机构的纵容、是政府权力在基层的“失效”、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的结果。这次“国进民退”首先是净化官场,“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中巨额受贿,晋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刘俊文收受有关煤矿负责人巨额贿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在煤矿国有产权转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纷纷落马。第二是清缴各类违法违纪资金。“据山西省煤焦办统计,共达304.14亿元,相当于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三分之一。”最后关停并转,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2012座煤矿被兼并重组。其中,由山西省五大集团兼并重组的煤矿共161座,地方兼并重组为693座。这确实是“国进民退”。 这样的“国进民退”在经济学上是否有意义?对国家、对人民是否有益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资源型产业应该掌握在国家手中,两千多年前的古人也知道这个道理。《盐铁论》就是讨论这个问题,韩国政府同样垄断人参的生产和销售。公共资源的性质决定,谁掌握谁赚钱,即使傻子也照样赚钱。你私有企业现在如何呢?掌握煤炭资源表现如何呢?官商勾结、事故频仍、滥采滥挖、环境污染,整个山西都污染了,GDP还上不去,最后治理环境还得靠政府。那些煤老板都到哪去了?到北京、到上海、到海边买别墅,去山清水秀的地方了。面对污染了的环境,当地老百姓哪儿也去不了,煤老板留给当地的只有害处,这是一个资源的劫难,也是经济的劫难。”
在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向阳时,他说:“企业所有权、控股权都不重要,而要看这个企业的官商勾结程度。美国高盛也是民企,可它与政府勾结紧密。国有企业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商勾结,官商勾结会摧毁所有企业,也会摧毁市场环境。” 两位经济学家的话并不难懂,然而,出具《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不这么看。他们执拗地坚信只要私人的就是好的,维护市场秩序比保障人民生命、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更为重要。“市场”二字就如罩在他们头上的 麾咒,为之生、为之死。诸不知经济学理论中还有“市场失灵”的理论,“市场失灵”恰好是私企煤窑在山西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答案。 下面的举例,是《报告》陷人“茅氏逻辑”的又一典型,即举例未能证明命题的真、反而证伪。
《报告》说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并以“力拓案”为例,说明国有企业的员工也有可能成为跨国资本的商业间谍,从而推断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进一步推论国有企业必须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企业。但《报告》没有说民营或股份制企业就能天然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理由。
有专家认为,“力拓案”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不能用个案来观照一般事物。相对于国企也一样,并不是所有国企都大面积发生了“力拓案”,事实也如此。以个案否定整体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善意可协商的态度。退一步说,国企改为私企焉能保证不发生“力拓案”?用什么来保证?是制度,还是私企人的天性纯洁?
就这个问题,江涌认为,《报告》与其说将国家经济安全交到私企手里,不如说完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国际垄断资本,世界500强,都有自己的商业情报部门,瞄准缺乏防范意识的发展中国家,攫取情报,这是竞争的必然结果。企业所有制的性质不能决定经济安全与否,据我所知,我国私企中很少有商业间谍的概念,更别说有专门的情报部门。庞大的国企谁买得起?还是跨国集团,人家都买下了你,再谈国家经济安全将无从谈起。” 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开始深思,如果绕一大圈,最后还是把“国家经济安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岂不是很冤?
“国家退出”脱节于时代
结论在第卜章,也是《报告》重点。结论就是:“所有以营利为目的行业,不仅是竞争性行业领域,(国企)都应该退出,一些所谓的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控股也未必正确。”尽管既定的结论总要用数据、例证来支撑,否则看上去也不似学术报告,但得出的结论与前面的论述无比牵强。于是,记者请专家予以解惑。
记者:一个国家应不应该有战略性产业,战略性产业适于什么性质的经济体所控制? 杨帆:应该有战略性产业。现在我们当然由国有企业所控制,但要逐步转化。国有企业要减少持股比例,慢慢过渡到股份公司,用股权的办法控制,当然这先要立法。
记者:我注意到,您过去一直主张“以国家力量支持,发展独立知识产权和战略产业”,现在却支持国家以股份制的形式控制战略产业。 杨帆:我一直是这个观点,从来没变过,就是要以国家的力量支持、发展战略产业。 记者:怎么理解? 杨帆:以国家的力量,不是单个国有企业。国家通过立法、企业组织、技术转让、国家采购等多种方法控制企业,不一定非得是股权控制。看哪种方法为国家服务更有效。 杨帆的主张是看哪种方法能更有效地为国家服务,与天则所的为私企而私企的一根筋有所不同。 黄向阳则告诉本刊记者:“天则所这帮人还停留在自由贸易自由竞争时代,现在是国家层面的竞争。过去以‘市场换技术’作为一项国策来执行的教训已经看到,市场失去了,技术没学到,如整个汽车行业遭受重创,彻底被外资接手。国有企业确会导致不公平竞争,但参与国际竞争国有企业又有它的长处。国有企业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差,各国都差不多,日本、德国也是有好有坏。你要责难国企,可你私企并不怎样啊,不是同样没有世界品牌?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硬胜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很没道理。天则所的人是原教旨主义者,硬要改变现实来适应他抄来的理沦。”
黄向阳的意思是,国家层面的竞争需要实力,天则所让国企“自宫”会害了国家,国有企业即使想留在竞争性行业,外资也不会主动给其空间,更没理由主动退出。
记者采访的其他经济学家对《报告》结论的主张皆嗤之以鼻,不录。
“辅助措施”难避“分肥盛宴”
《报告》为国企从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退出提供了什么条件保证呢?有可能成为一次肆无忌惮的“分肥盛宴”吗?其一,报告提出了“修改《宪法》,删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的建议,这项建议留待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们去磨牙。因为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属性决定了此项建议不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再则,就算从经济学角度看“公有制”确实不适应中国的发展,那么还有社会学角度、政治性角度等多种角度。从这些角度看,“公有制”不适应中国倒也未必。
《报告》为国企退出设计了三点“辅助措施”。其曰:“一、根据企业的真实绩效,对经营者给予股权激励,使管理层的企业家才‘能得到正确评价,并使部分优秀的企业家在国有资本退出后还能继续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二、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三、大幅提高政府官员的薪酬,以减轻改革的阻力。”
一、三两条分别针对企业管理层和政府官员,都是落实他们利益的切实保证,管理层给予股权,官员许以高-薪,这不就是官商勾结对国有企业的分肥吗?官商勾结,一般是在私下,怕见光上不得台面,这般“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仅见一例。
第二条是对国企下岗职工的,“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仅此一句惠而不实的空话。下岗职工该享受哪些权益?没说;哪些权益是正当的、哪些权益是不正当的?也没说;既是权益,怎么分成正当的与不正当的?还没说;正当不正当的判断有没有个标准?由谁说了算?就是不说。法律在哪?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在哪儿?也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还没有。什么都没有,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怎么就相信,会有法律而且法律能够保证下岗职工的权益呢? 记者以“在‘明晰产权’口号下造成3000万工人下岗是否违宪”为题电话采访《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赵农以此问题与《报告》无关拒绝回答,挂机。再拨,未接。 记者无奈只得再次连线余斌。 记者:天则所认为,国企不仅应退出竞争领域,就是战略性行业也应退出。您觉得国企退出能不能做到公平,能否量化国有资产、量化后的国有资产怎么才能公平地交到全民手里?有没有成功或失败的先例? 余斌:有先例,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案例,俄罗斯的私有化就是个失败的例子。它成功地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了极少数寡头手中,这极少数寡头以前全是体制内部人,他们利用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可以先行一步。就算能公平地交到人民手上,最终也会被集中。当然,规定股权不能出让是能避免,但不能出让股权,也就失去了瓜分国企的意义。 记者:主流经济学派有个理性经济人的理论,假如全部私有化了,您觉得理性经济人能够理性地承担起公共领域的事务吗?为什么? 余斌:所谓理性,是个人理性,也就是自私自利。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个人的自私行为会达成社会的进步,这个理论早已破产,“囚徒困境”将它彻底摧毁。公共领域的事务只能由政府、国有企业来承担,市场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污染问题是市场失灵的典型例证。资本的特性是追求利润,而治理环境,资本则必然缺乏内在动力。 更有学者认为,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没有学通市场经济学,只不过死扣“市场”二字走江湖,药箱里只有一副药——“市场”,别人不吃,反怪人生错了病,陷入“茅氏逻辑”不能自拔。论据不能证明结论、证实反而证伪、结论没有预见后果,“茅氏逻辑”为他们提供了不合逻辑的逻辑样本,以为这样写出来就是“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