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民交叉案件是民商事纠纷中出现的一种较为复杂的现象,对其处理程序模式的选择差异,蕴含着对相关当事人权益保护的是否公平与公正。刑法不能民法化,刑民交叉案件的本质是责任竞合,刑民界分的标准应采用严重脱逸社会相当性理论。司法实践中应在对过于强调民权与情感处理模式进行法理反思的同时,以权益平衡保护为轴心塑造合理的刑民交叉案件解决之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