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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2001年至2004年10月,张全利用职务之便,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以及高速公路信息管理中心和联网收费项目招标投标中,本人或通过其子张翼鹏收受有关企业负责人现金、购物卡、股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80万元。2006年2月,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全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