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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存在三种行为主体理性:政府理性、经营者(国企单位领导)理性和职工理性。这三种理性行为彼此之间协调决定国有企业的现实交易行为目标。在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中,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当推广先进的产权交易竟价方法,充分发现买主和有效挑起竞争。同时进行“产权”的置换和“身份”的置换,通过企业改制解除“国家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和“企业对职工的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