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婚姻家庭法是我国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行的理论认为其属于私法范畴,强调“意思自治”,但在我国通行的婚姻法中依然存在许多强制性规范,其目的在于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由于某些不可预知的因素而落入弱势的群体。所以要正确认识这些强制性规范及其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意义。本文旨在对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一些强制性规范作一简述,以期给读者一些实用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