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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8月,驾驶员郑某受雇于吴某到制剂公司从事货运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制剂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郑某工资。2009年3月3日,郑某受制剂公司指派到外地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伤残。郑某要求制剂公司赔偿工伤费用,但制剂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付。于是郑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其与制剂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