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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海门幼教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优质园创建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幼教改革为动力,分阶段稳步推进规范办园、特色办园、品质办园,积极探索幼儿教育发展新思路,全力打造海门幼教发展新优势。
政策扶持,坚固幼教事业发展基础
由于历史的原因,海门有一半的乡镇中心园已经改制,民办园的办园模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幼教事业的发展。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规范行为
2007年5月海门市政府修订出台了《海门市幼儿教育规定》,从办园招生、人员配备、经费待遇、保育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教育局通过示范放样、及时诊断、限期整改、严格考核等管理措施,逐步规范了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2.财政保障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从2008年起,市财政对市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拨付比例从30%提高到50%。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对乡镇公办、民办所有的幼儿园根据其招生情况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的定额补助,由市乡财政各半负担。对市区民办幼儿园根据其招生情况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的定额补助,由市财政负担。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改善办园条件。
2010年,为了确保校园安全,市政府为各级各类幼儿园配备了两名保安,市区公办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市区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50%,乡镇公民办幼儿园市财政、乡财政各补贴35%,本单位支付30%。这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全市所有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能够迅速到位。
3.师资支撑
海门市政府决定吸收各类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放开条件,不限专业,特别是鼓励音乐、美术等专业的毕业生报考,通过幼教专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同时鼓励幼师专业小学教师转岗回到幼教岗位,每年选送10多名幼师定向生,以培养幼儿教师的优秀后备人才。
另外,海门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按照民建公助和一视同仁原则,制订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关政策,还进行师资扶持。2008年8月,在公办园师资比较紧缺的情况下,教育局以支教的形式派驻正副园长和6名教师(全部来自于省示范园)到市区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支付,奖励工资由民办园支付。这一举措,大大提升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品质,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园的发展,缓解了市区幼儿的入园问题。
创建带动,加快幼教事业发展步伐。
通过“缩减学前班、合并袖珍园、健全中心园、发展民办园、创建优质园”等措施,拓宽幼教发展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形成了以优质园为龙头,以主体园(中心园)为骨干,以农村幼儿教学点为补充,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教发展格局。
在省优园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幼儿园力求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市区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的创建经费共投入441万元,乡镇公办幼儿园创建经费共投入527万元,民办幼儿园创建经费共投入842万元。全市43所幼儿园全部办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成型园,其中有7所示范幼儿园,23所省优质幼儿园,优质园占比达69.7%。
近几年,海门学前三年入园率逐年上升,现已达到了98%。市少年宫还成立了0~3岁亲子中心和0~6岁社区阅读中心,设施齐全,实行专业化管理,推动了婴幼儿教育的发展。
内涵提升
推动幼教事业可持续发展
海门幼儿教育通过2007年规范办园的理念变革,2008年创建发展的实践洗礼,全市幼儿园建设有了飞跃的发展。怎样使幼儿教育从注重外观和表层的外延式变化走向自觉、丰厚的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海门市2009年定为全市幼儿园的“质量提升年”,展开了内涵发展的广泛研究,主要举措有:①着力打造“兴趣课堂”,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兴趣课堂”的实施方案》;②完善“中心教研活动、乡镇骨干教师培训例会”两大制度,制定出台了《幼儿园教育中心组教研活动方案》《乡镇骨干教师培训意见》;③创新“帮扶工作、百分考核、活动评比”三大举措,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共同体帮扶工作细则》,修订《海门市幼儿园保教质量百分考核方案》,创新每年一次的幼儿艺术节展示活动,举办“弘謇杯”教师教学活动与能力比赛;④加大落实“日常管理、办学条件、安全管理、形象宣传”四大保障,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督查与考核并举,确保创建以后管理不松懈,乘势而上,使海门幼儿教育有序稳步前行。2010年是海门幼儿教育的特色发展年,进入了内涵发展的深度研究阶段,教育局制定了《海门市创建特色幼儿园实施方案》,以创建特色幼儿园为载体,积极推动幼儿园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特色活动的丰富开展,搭建多样化的平台,充分挖掘幼儿发展潜能。通过3~5年努力,要使大多数幼儿园成为海门市特色幼儿园,使特色发展成为全市幼儿教育内涵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
政策扶持,坚固幼教事业发展基础
由于历史的原因,海门有一半的乡镇中心园已经改制,民办园的办园模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幼教事业的发展。为此,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规范行为
2007年5月海门市政府修订出台了《海门市幼儿教育规定》,从办园招生、人员配备、经费待遇、保育教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教育局通过示范放样、及时诊断、限期整改、严格考核等管理措施,逐步规范了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行为。
2.财政保障
经海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从2008年起,市财政对市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拨付比例从30%提高到50%。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对乡镇公办、民办所有的幼儿园根据其招生情况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的定额补助,由市乡财政各半负担。对市区民办幼儿园根据其招生情况给予每生每年400元的定额补助,由市财政负担。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改善办园条件。
2010年,为了确保校园安全,市政府为各级各类幼儿园配备了两名保安,市区公办幼儿园财政全额拨款,市区民办幼儿园财政补贴50%,乡镇公民办幼儿园市财政、乡财政各补贴35%,本单位支付30%。这一系列举措确保了全市所有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能够迅速到位。
3.师资支撑
海门市政府决定吸收各类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放开条件,不限专业,特别是鼓励音乐、美术等专业的毕业生报考,通过幼教专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同时鼓励幼师专业小学教师转岗回到幼教岗位,每年选送10多名幼师定向生,以培养幼儿教师的优秀后备人才。
另外,海门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按照民建公助和一视同仁原则,制订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关政策,还进行师资扶持。2008年8月,在公办园师资比较紧缺的情况下,教育局以支教的形式派驻正副园长和6名教师(全部来自于省示范园)到市区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支付,奖励工资由民办园支付。这一举措,大大提升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品质,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园的发展,缓解了市区幼儿的入园问题。
创建带动,加快幼教事业发展步伐。
通过“缩减学前班、合并袖珍园、健全中心园、发展民办园、创建优质园”等措施,拓宽幼教发展渠道,整合教育资源,形成了以优质园为龙头,以主体园(中心园)为骨干,以农村幼儿教学点为补充,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教发展格局。
在省优园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各幼儿园力求发展的主观能动性,市区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的创建经费共投入441万元,乡镇公办幼儿园创建经费共投入527万元,民办幼儿园创建经费共投入842万元。全市43所幼儿园全部办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成型园,其中有7所示范幼儿园,23所省优质幼儿园,优质园占比达69.7%。
近几年,海门学前三年入园率逐年上升,现已达到了98%。市少年宫还成立了0~3岁亲子中心和0~6岁社区阅读中心,设施齐全,实行专业化管理,推动了婴幼儿教育的发展。
内涵提升
推动幼教事业可持续发展
海门幼儿教育通过2007年规范办园的理念变革,2008年创建发展的实践洗礼,全市幼儿园建设有了飞跃的发展。怎样使幼儿教育从注重外观和表层的外延式变化走向自觉、丰厚的内涵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海门市2009年定为全市幼儿园的“质量提升年”,展开了内涵发展的广泛研究,主要举措有:①着力打造“兴趣课堂”,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兴趣课堂”的实施方案》;②完善“中心教研活动、乡镇骨干教师培训例会”两大制度,制定出台了《幼儿园教育中心组教研活动方案》《乡镇骨干教师培训意见》;③创新“帮扶工作、百分考核、活动评比”三大举措,出台了《海门市幼儿园共同体帮扶工作细则》,修订《海门市幼儿园保教质量百分考核方案》,创新每年一次的幼儿艺术节展示活动,举办“弘謇杯”教师教学活动与能力比赛;④加大落实“日常管理、办学条件、安全管理、形象宣传”四大保障,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督查与考核并举,确保创建以后管理不松懈,乘势而上,使海门幼儿教育有序稳步前行。2010年是海门幼儿教育的特色发展年,进入了内涵发展的深度研究阶段,教育局制定了《海门市创建特色幼儿园实施方案》,以创建特色幼儿园为载体,积极推动幼儿园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特色活动的丰富开展,搭建多样化的平台,充分挖掘幼儿发展潜能。通过3~5年努力,要使大多数幼儿园成为海门市特色幼儿园,使特色发展成为全市幼儿教育内涵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