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部制”作为中国共产党十七大的构想之一,即将在新一年两会上成为实施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并成为中国推进世界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基于法治国家实施宪法的需要,基于国家宪政建设根本地位的考虑,以及中国社会实践亟于加强必要而科学的监督,“大部制”改革不仅涉及社会转型时期的诸多利益分配、涉及宪政人权保障价值和社会正义价值的选择,而且涉及对改革发展中“党政分开”成果的坚持,以及国家权力监督制度的强化。为此,本文拟提出四点建议,希望能对“大部制”的推进和实践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