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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编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残联:为贯彻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等七部委《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落实《江苏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现就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一、省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朱卫国省教育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