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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自杀未遂的独立危险因素以及精神疾病在自杀行为危险因素中的相对重要性。方法 对就诊于综合医院的 15 2例自杀未遂者和按 1∶1匹配的对照组用自制问卷进行调查。结果 自杀未遂组患精神病的比例显著高于对照组 (37.7%比 4.0 % ,配对 χ2 =45 .45 ,P <0 .0 0 1)。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自杀未遂有三个独立的危险因素 :急性应激强度大 (OR =6 7.47,95 %CI8.85~ 5 14.5 6 )、患有精神疾病 (OR =13.85 ,95 %CI 2 .0 1~ 95 .5 5 )和负性生活事件在近一年对心理的影响程度大 (OR =5 .40 ,95 %CI 1.12~ 2 6 .0 8)。结论 精神疾病是导致自杀未遂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必然因素。有必要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国性自杀干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