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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学位授予标准,不同主体也有不同的学位授予审查内容。从法律文本、制度实践和理论解读出发,学位授予标准至少存在四个面向:主体面向、内容面向、效力面向和形式面向。从适用逻辑上看,不同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又有时间逻辑、重新审查逻辑、层级逻辑和功能逻辑。主体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时间逻辑和重新审查逻辑,内容面向和形式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层级逻辑和功能逻辑,效力面向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时间逻辑(程序推进型的效力面向)和重新审查逻辑(实体决定型的效力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