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存托凭证最早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被提出用于当时香港"红筹股"公司在内地资本市场上市进行融资,但最终因各方面机制不够完善而未能推出。2018年6月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CDR管理办法》,给中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等行为提供了相应的制度指引。中国存托凭证的试行有利于拓宽境内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还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及外汇管制的限制,CDR的运行制度与监管制度均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