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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3年多来,以实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机制的全域覆盖为目标,不断提升临管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透明化程度,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共为全市3054个物业区域的60.52万户业主、共计7849.49万平方米的物业建立了维修资金保障制度。